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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北京理工大学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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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函〔2010〕85号

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于2006年启动实施“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其总体目标是瞄准国际学科发展前沿,围绕国家目标,结合高等学校具有国际前沿水平或国家重点发展的学科领域,以国家重点学科为基础,以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为平台,从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或世界排名前20名的学科或研究机构的优势学科队伍中,引进、汇聚1000余名海外学术大师、学术骨干,配备一批国内优秀的科研骨干,形成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建设100个左右世界一流的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努力创造具有国际影响的科技成果,提升学科的国际竞争力,提高高等学校的整体水平和国际地位。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2010年工作要点,为推动我校学科建设,提升学科的国际竞争力,推动学校的国际化发展,学校决定参照国家“111计划”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设立“北京理工大学学科创新引智计划”,为下一期国家“111计划”申报做好培育和准备工作。具体申报条件和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限额
  “北京理工大学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项目申报条件参照《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管理办法》(附件一)第三章“支持范围与条件”。
  支持经费额度:每年30-50万元人民币,连续支持三年。
  资助项目总数:不超过5项

二、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结合学科发展规划,参考国家和学校现有引智基地学科领域分布情况(附件二),在尽量与国家“111计划”现有学科领域差异化的前提下,选择优活力、有特色、有竞争力的学科进行申报。

  三、项目申报方式与时间
  1、请各申报单位填写“北京理工大学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申报表”(附件三),准备表格中要求的相关材料。
  2、请各申报单位于2010年9月27日前将学院公函和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报国际交流合作处,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注意事项
  1、海外专家不能如期在申请书上签名的,请将其同意与之合作的证明材料附于申请书正本后面。
  2、已被其他高等学校引进聘用或已在前期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受聘的海外专家,不得重复引进聘用。
  3、学校将从获批准的“北京理工大学学科创新引智计划”中遴选申报新一轮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

  五、计划管理
  本计划由国际交流合作处统筹管理,重点支持海外人才的聘用所发生的费用。国际交流合作处根据计划执行情况可以调剂经费的使用。


  联 系 人:刘艳红
  地    址:2号办公楼137
  联系电话:68914207
  电子邮箱:liuyanhong@bit.edu.cn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0年9月8日


发布时间:2010-09-08
相关附件
附件一: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管理办法
附件二:国家和学校现有引智基地学科领域分布情况
附件三:北京理工大学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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