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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寻访“北理旗帜”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6-04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充分展示北京理工大学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激励广大师生在新时代自觉践行爱国奋斗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根据学校工作方案,将以开展“北理旗帜”寻访活动为载体,深入挖掘共产党员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和闪光瞬间,充分发挥优秀党员个人和群体的引领带动作用,形成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校园风气。

  为认真做好“北理旗帜”寻访活动,选树学校各领域具有“旗帜”榜样示范作用的个人和集体,讲好北理故事,引导广大师生以“旗帜”为标杆,本次活动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寻访对象

  在我校工作、学习的教职工、学生以及离退休教职工党员个人和集体,集体不局限于基层党组织、党支部,可为以党员为主体,在教学科研、创新实践等各领域、各岗位做出突出成绩并具有“旗帜”作用的集体。

  二、寻访称号

  本次寻访“北理旗帜”活动,将在全校师生中寻访师德高尚、匠心育人的“师德楷模”,攻坚克难、奋战一线的“脱贫先锋”,潜心学术、报效祖国的“科研英才”,敢为人先、锐意进取的“创新精英”,奋勇争先、戮力同心的“堡垒团队”,品学兼优、奋斗青春的“学风典范”,克己奉公、才优干济的“敬业标杆”,坚忍不拔、奋斗不息的“自强榜样”,崇德向善、无私奉献的“道德模范”或其他突出表现的“旗帜”个人和集体。

  三、推荐要求

  1.事迹真实性。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推荐的“旗帜”不仅要求事迹真实准确,而且要求评价适度适当。

  2.具有代表性。坚持突出特色、彰显风采,确保“旗帜”具有感召力和影响力。

  3.具有典型性。坚持突出典型事迹,在选树寻访中,不要求必须“完美无缺”,重在示范突出闪光点和亮点。

  四、宣传报道

  学校将组建“北理旗帜”寻访工作团队,根据各单位、个人的推荐的“旗帜”名单和事迹材料,分类选树“北理旗帜”,开展采访报道与视频拍摄,并将充分利用各宣传阵地多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先进事迹,在校园网开设专栏宣传,在学校“七一”表彰大会中进行表彰。

  五、推荐方式

  本次活动将采取自下而上、广泛推荐的办法,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从中选出师生普遍关注认可且事迹生动感人的“北理旗帜”个人和集体,推荐单位或个人于2019年6月10日前将《“北理旗帜”寻访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dangxiao@bit.edu.cn,学校将对最终获评“北理旗帜”的推荐个人给予校园网流量、奖品等奖励。

 

  联系人:哈  楠     孙  硕

  联系电话:68913887   68912262

   

  党委组织部    

  信息与电子学院党委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