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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官方属性新媒体账号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7-11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新媒体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全面提升校园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打造一批优质精品账号,更好地发挥新媒体在思想引领、新闻宣传、文化传播和信息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校园网络传播秩序,形成校园新媒体规范发展、创新发展、融合发展新格局。本着“落实责任、集中力量、提升质量”的理念,党委宣传部启动全校官方属性新媒体账号的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新媒体账号范围是以学校名义开设微信、微博、QQ号、B站、今日头条号等具有官方属性的新媒体账号,主要包括账号中含有学校或学校所属机构、党团班级中英文名称、简称的;由校内各部门、学院或学生组织注册运营管理的;师生个人以学校及下属机构、组织名义注册或者运营管理的。符合以上条件的新媒体账号,无论是否进行过官方认证,均在此次检查范围内。

  二、集中自查

  党委宣传部初步审查各单位备案的新媒体账号活跃更新状态(见附件1),请各单位于2019年7月9日至8月23日,根据党委宣传部提供的新媒体账号备案情况(见附件1),对照自查,完善信息。对在本单位管理权限内,符合检查范围的官方属性新媒体账号进行情况摸底。

  三、登记上报

  1. 对本单位明确使用的官方属性的新媒体账号,请准确填写《北京理工大学新媒体账号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

  2. 对本单位不再使用或准备关闭的官方属性新媒体账号,应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注销,并在汇总表中填写相关信息并注明注销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销方法参考附件3)

  四、相关要求

  1. 落实校园新媒体管理主体责任。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部(处)负责人是本单位新媒体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工作中严格落实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原则,强化对校园新媒体的管理主体责任。

  2. 规范校园新媒体发布审查制度。各单位要建立新媒体内容发布审查机制和工作制度,杜绝发布内容出现意识形态、虚假造谣、敏感涉密等问题,遵守校园新闻宣传纪律,按照要求做好审批备案,坚持重大新闻、重要信息在学校新闻网、官方新媒体平台首发原则。

  3. 定期开展新媒体工作自查自纠。各单位要对所辖范围内开设的新媒体平台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定期进行核实排查,掌握运行状态,对“僵尸”账号应立即予以整改或关停。原则上各单位应集中力量做好1至2个官方属性新媒体账号,提升新媒体工作质量,对没有能力有效建设、维护的部门、党团支部、班级、学生社团组织的新媒体账号应予以关停。新媒体账号、管理人员等发生变更,各单位应以书面形式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五、报送方式

  2019年8月25日前,请各单位填写《北京理工大学新媒体账号信息汇总表》并报送至党委宣传部(2号办公楼340房间),电子版发送邮箱:zn@bit.edu.cn

  联系人:张男  电话:13810028084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理工大学各单位官方属性新媒体账号统计表》

  附件2:《北京理工大学新媒体账号信息汇总表》

  附件3:《新媒体账号关停指南》

  

  

  北京理工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