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北京理工大学纪委由13名委员组成,下设纪委办公室。监察室是学校内设的监察机构,在分管校长领导下负责校内行政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命令行使行政监察职权。纪委办公室与监察室合署办公。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简称纪委监察室)是在校党委、纪委和校行政领导下,主管学校的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充分发挥教育、监督、保护、惩处作用,为学校党的建设、改革发展服务。
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纪委的经常性工作是: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监察室的职责是: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的情况,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政纪的行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并保护检举人的合法权利;受理监察对象自诉、申诉,保障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指导、检查学校各单位的监察工作,协助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的教育。
部门设置
纪委监察室现有专职纪检监察干部6人,其中主任1人(纪委副书记兼任)、副主任1人,并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纪检监察信访、案件检查、案件审理4个岗位。
办公电话(地址):
主任室…………………………………………68913341 (2号楼302室)
纪委办公室……………………………………68912257 (2号楼303室)
监察室(录音举报电话)……………………68918076 (2号楼3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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