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榜样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项目

验收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达标

未达标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达标

未达标

 

3. 机构和人员规模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达标

未达标

实有47人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达标

未达标

实有5人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达标

未达标

实有5个

4. 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达标

未达标

 

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达标

未达标

 

6.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达标

未达标

 

7.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达标

未达标

 

8.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达标

未达标

 

9. 2019年10月以来召开了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达标

未达标

召开日期为:无

 

10.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达标

未达标

 

11. 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达标

未达标

 

12.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达标

未达标

 

13.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达标

未达标

 

14.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达标

未达标

 

15.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达标

未达标

 

二、《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会是北京理工大学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的群众性组织,代表全校研究生同学的利益、维护全校研究生同学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本会受北京理工大学党委的领导,在北京理工大学团委的指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紧密依靠我校全体研究生开展工作。

第三条 本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北京市学生联合会章程》,以团体会员身份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北京市学生联合会。

第四条 本会宗旨:

在校党委的领导和团委指导下全心全意为我校广大研究生的成长、成才、成功服务。

第五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全体研究生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在校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学校各部门与广大研究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代表和维护我校全体研究生的正当权益,团结和引导全体研究生维护稳定大局、建设和谐校园、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建设和民主管理,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三)加强我校广大研究生间的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氛围,倡导优良学风,为促进我校研究生的成才成功创造条件,引导和促进我校广大研究生同学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使全校广大研究生能够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具有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强烈社会责任感,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的一代新人;

(四)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干部培训、科技创新、学术交流、社会实践、文化娱乐、体育锻炼及社会公益等多方面活动,引导和促进我校广大研究生同学的全面素质培养和成才就业,鼓励创新创业,倡导积极向上、健康高雅的校风,为我校校园文化的建设和繁荣而努力;

(五)巩固和发展与兄弟高校、科研院所研究生会的友好关系,进一步加强横向联系,为促进兄弟高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而努力。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凡取得北京理工大学学籍的在校中国籍研究生(博士生、硕士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

(一)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会员对本会组织领导机构及其工作,有建议、监督、质询和批评的权利;

(三)会员对与研究生相关的学校各项工作,有通过提案等方式向本会提出意见、要求和建议的权利;

(四)会员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五)会员有要求提供正当权益保障和其他与成长、成才相关服务的权利。

第八条 会员的义务:

(一)会员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义务;

(二)会员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为本会工作,维护本会的名誉和正当权益的义务;

(三)会员有努力钻研科研业务,刻苦学习科技文化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争取全面发展的义务;

(四)会员在行使权力时,有不得损害他人利益的义务。

第三章 研究生代表大会

第九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下简称研代会)是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第十条 研代会原则上一年半至两年举行一次,如遇特殊情况,报请校党委批准,可提前或推迟举行。两次研代会期间,必要时可召开全体代表会议,决定重大问题,检查研究生会委员会的工作。

第十一条 研代会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 研代会的职责:

(一)听取并审议上届研究生会委员会工作报告,审批大会形成的其它文件;

(二)制订、修改研究生会章程;

(三)讨论并表决大会的各项决议;

(四根据校党委的工作部署,讨论并决定本会的工作计划,讨论并处理关系到全体研究生利益的重大问题;

(五)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会委员会。

(六)收集、整理代表提案,负责向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并提请他们及时向学生作出答复。

第十三条 研代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方可召开,研代会在修改研究生会章程时,以多于全体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多数通过。

第四章 研究生会委员会

第十四条 研究生会委员会在研代会闭会期间行使研究生代表大会权力,代表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会。该委员会委员由研代会差额选举产生,研究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研究生会委员会主席团(即研究生会主席团)并报校党委批准。

第十五条 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享有平等的发言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

第十六条 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的任期到下届研代会产生新的研究生会委员会时为止。

第十七条 研究生会委员会职责:

(一)研究生会委员会讨论决定研究生会的机构组成、工作方针和工作计划,研究生会委员会有监督、检查研究生会主席团及其职能部门工作的权力,可以通过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否决研究生会主席团及其部门的提案;

(二)研究生会委员会对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有弹劾权,研究生会委员会可以通过四分之三以上多数罢免主席团成员;

(三)研究生会委员会应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检查、总结研究生会的工作,讨论解决重大问题;

(四)研究生会委员会负责监督各项提案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第十八条 研究生会职责:

(一)执行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统筹研究生会经费,指导各学院研究生分会的工作;

(三)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报纸等多种形式宣传党的方针和政策,并及时反映研究生的学习生活和精神面貌;

(四)根据研究生对高层次知识的需要,鼓励并组织校内和校外研究生之间的学术研讨和交流;

(五)组织开展各种适合研究生特点的文体娱乐活动,丰富和活跃研究生生活;

(六)定期举行全体成员会议,总结和研究工作;

(七)建立、健全研究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考评机制;

(八)建立、健全学院研分会、各研究生班委会的评优机制,以评促建;

(九)负责同其他兄弟院校研究生会的联系和交往。

第十九条 研究生会委员会主席团职责:

(一)主持研究生会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职能部门,并在全校研究生中选聘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三)统一领导各部门的工作;

(四)决定聘请研究生会秘书长。

第五章 研究生会秘书长

第二十条 研究生会聘请校团委专职干部担任研究生会秘书长,可根据工作需要从研究生中选聘副秘书长协助工作;

第二十一条 秘书长代表校团委对研究生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第六章 研究生会干部

第二十二条 研究生会干部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心社会工作、乐于为同学服务,并有一定的工作能力。研究生会职能部门干部一般任期为一个学期或一年,可继续聘任,由主席团决定聘任。

第二十三条 本会干部在任职期间,必须尽职尽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对全校研究生负责。

第二十四条 本会干部的职责:

(一)主席:主持研究生会的全面工作,主持制定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工作,定期主持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向委员会提交工作报告,并接受审议,及时总结工作,并向校有关领导汇报;负责召集和主持主席团会议、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和院(系)研究生会主席联席会议,出席学校有关会议并发表意见。

(二)副主席:协助主席主持研究生会的工作,并具体负责一个或几个部门的工作。

(三)职能部门负责人:主管本部门的全面工作,拟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定期向主席团提交工作报告;对本部门的干部有任免提名权,并报请主席团审核。

第七章 研究生会基层组织

第二十五条 研究生会的基层组织是各学院研究生分会和班委会。

第二十六条 各学院研究生分会受学院分党委和校研究生会的领导,并接受所在学院分团委、研工委的指导和帮助。

第二十七条 学院研究生会分会的职责:

(一)负责学院研究生分会的日常工作,讨论、制定并执行本院研会的工作计划;

(二)结合本学院特点和实际情况独立并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三)执行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决议;

(四)完成校研究生会布置的工作,并定期向校研究生会汇报工作。

第二十八条 班委会是落实本章程所规定任务的最基层组织,班委会有全班研究生民主选举产生并对全班同学负责。

第二十九条 班委会为学院研究生分会和学院行政的下属组织,接受校研究生会和学院行政的领导。

第八章 其他

第三十条 研究生会根据需要设立专门部门,这些部门接受研究生会的领导、监督。

第三十一条 设立“校研究生会校友顾问组”,共同商讨研究生会的发展大计,促进和加快研究生会的发展。

第三十二条 在本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各社团可独立开展活动。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校研究生会委员会所有。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一年级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院系、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1

王悦

中共党员

生命学院

2019

/

班长宣传委员

2

孟义超

共青团员

计算机学院

2019

/

3

崔思琪

共青团员

生命学院

2019

/

宣传委员

4

肖沙

共青团员

宇航学院

2019

/

5

冯子桐

共青团员

机车学院

2019硕

/

6

臧一萱

共青团员

法学院

2019

/

宣传委员

7

刘凤

共青团员

生命学院

2019

/

8

贺金媛

中共党员

计算机学院

2019

/

团支书

9

贝文瑾

共青团员

机械与车辆学院

2019

/

10

李健安

共青团员

法学院

2019

/

11

卢嘉琳

共青团员

计算机学院

2019

/

12

窦京伟

中共党员

机械与车辆学院

2019

/

13

于蕾

共青团员

法学院

2019硕

/

院学生会外联部部长,班长

14

苗雅慧

共青团员

材料学院

2019硕

/

班级学习委员

15

李金峰

中共党员

宇航学院

2019

/

宣传委员

16

张文娟

共青团员

自动化学院

2019

/

17

李舒怡

中共党员

管理与经济学院

2019

/

18

尹丽媛

共青团员

管理与经济学院

2019

/

19

李岩

共青团员

光电学院

2019

/

20

吕凝

中共党员

光电学院

2019

/

宣传委员

21

王自豪

共青团员

机电学院

2019

/

22

李茜

共青团员

材料学院

2019级

 

23

朱丽玮

中共党员

管理与经济学院

2019

/

班长

24

许都昌

共青团员

生命学院

2019

/

25

熊可鑫

共青团员

法学院

2019

/

心理委员

26

胡靳磊

共青团员

设计与艺术学院

2019

/

27

陈夕梦    

中共党员

继续教育学院教育技术学

2019

/

团支书

28

顾浩宇

中共党员

宇航学院

2019

/

宇航学院研究生会宣传部部员、宇航学院研究生会主席

29

王思颖

中共党员

外国语学院

2019

/

文艺委员

30

石佳辉

共青团员

车辆与机械学院

2019

/

31

李剑桥

共青团员

法学院

2019

/

班长、院会实践部部长

32

江明梦

共青团员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19

/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研究生会委员会主席团(即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研究生会委员会主席团(即研究生会主席团)研究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并报校党委批准。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须包含召开时间、地点、代表数量、主要议程、宣传报道链接、现场照片)

暂未召开。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民主选举产生。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会考核机制

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成员积极性、提升干部选拔质量、做到公平公正,经公共联络部起草报主席团批准,制定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会考核机制如下:

1、 考核对象:本考核机制适用于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会全体成员,考核方式分为两种,第一种考核对象为主席团及部长团成员,第二种考核对象为各部门部员。

2、 对主席团及部长团成员的考核:对主席团及部长团成员的考核主要针对由校研究生会举办的多部门参与的大型活动,每次大型活动的举办人和承办人均为“负责人”,其余参与者和协助者均为“参与人”,考核的主要记录形式为出勤记录;此考核提供“备注”栏,以备特殊情况(如表现优异或做出特殊贡献等)的记录。考核记录人员由两人分工完成,由主席团主要负责人填写评价及监督记录,由公共联络部派驻人员负责实际记录,记录表一式两份,活动结束后两张表由公共联络部收录整理并装入档案。考核表详见附件一。

3、 对各部门部员的考核:此项考核主要针对由单个部门举办的专属活动,每次部门活动都将由公共联络部排派驻人员协助部门负责人记录本部门的部员出勤情况;此考核资料提供“备注” 栏,以备具体情况(如表现优异或做出特殊贡献等)的记录。考核记录人员由两人分工完成,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评价及监督记录,由公共联络部派驻人员负责实际记录,记录表一式两份,活动结束后两张表由公共联络部收录整理并装入档案。公共联络部派驻的记录人员须严格服从该活动负责人的调配,全身心参与活动的工作中;若该成员在工作中有不妥当之处,可及时反馈公共联络部,公共联络部将立即调换人员。对公共联络部自身的成员考核将邀请其他部门代表参与监督。此考核表详见附件二。

4、 考核资料的取用:每次活动结束后,各活动考核表由公共联络部及时汇总,供人员调整及换届工作时查询参考使用,所有记录信息数据一经写入不可更改。

5、 计分及记录方式:考核表格具体到天,持续时间超过一天的活动则每天使用一张记录表,每张考核表中签到参与的记1分,未签到者不计分,每学期结束后或调阅前对被记录人签到分数进行求和,并进行同级排序(主席团内、部长团内、部门内)。汇总后的考核总表中将显示主席团部长团成员和各部门部员的签到总分和所有备注信息。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学生会建设,把学生会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统筹谋划,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团委具体指导的工作体系。学校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情况的汇报,建立重大活动上报审批机制。党委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学生会工作,负责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参与管理。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校团委重点从政治方向、组织机制、骨干培养等方面给予指导和监督,指导学生会谋划改革路线图、时间表,推进校院学生会更加聚焦主责主业、优化组织架构、精简人员规模、提升运行效率。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

备注

1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车辉泉

 

2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车辉泉

 

发表时间:2020-11-16 供稿: 校团委 (审核:$curArticle.audit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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