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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审核: 兰山 编辑: 杨琴 时间:2018-06-29

  各学院及相关部、处级单位:

  为保障学校暑假期间的安全生产,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使广大师生顺利完成实验和生产任务,现将暑假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通知要求如下:

  1. 做好假期实验室和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

  各实验室和生产经营场所负责人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实验或生产经营计划(包括实验或生产经营人员姓名、工作时间、地点、内容),提出注意事项和安全要求,填写《暑假期间实验室和生产经营场所安全工作计划表》(附件),经实验和生产经营人员签字后,于6月30日前报本单位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备案。

  2.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1)暑假期间,实验或生产经营人员未经许可和备案,严禁开展实验或生产经营工作;学生开展危险性实验(包括但不限于含能材料、射线装置、特种设备)的实验方案必须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实验。 (2)经许可、备案的实验或生产经营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穿戴好劳动护具,在操作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应至少有两人在实验或生产现场,以确保发生意外时能及时发现并施救;学生开展危险性实验,必须有实验指导教师在场。 (3)严禁出现无人值守的情况下进行实验或生产,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置程序,确保实验和生产安全。 (4)妥善使用、保存(或安置)各类危险化学品、危险仪器设备,从资质单位购买危险化学品(含气瓶),防止实验室大量存放危险化学品,做好气瓶防中毒、窒息、爆炸等安全措施。 (5)做好各实验室和生产经营场所的防火防盗工作,离开上述场所前切记关好水、电、气等开关,注意暑假期间防火安全,对老旧电路、大功率设备的使用及时排查和落实整改。 (6)含能材料的合成、制备实验禁止在中关村和良乡校区进行,对涉及含能材料的房间和设备设施要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标准,并加强对操作人员的个体防护。 (7)对外来厂商和单位的合作要签订安全协议,加强对其监管,防止外来人员的失误和疏忽对师生和学校财产造成损害。 (8)各单位暑假值班人员应每日对实验室和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巡查,发现隐患或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 (9)各单位应督促相关房屋和实验室负责人,根据学校2018年防汛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暑期防汛工作

  3. 暑假期间学校化学品管理平台运行 化学品管理平台在暑假期间正常运行,各单位安排好相关人员做好院级审核管理工作,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校级审核管理工作,各级审核人员做到审核时限不超过1个工作日。

  4.暑假期间废弃化学试剂回收 (1)中关村废弃化学试剂回收时间为:每周四14:00-15:00,请有报送需求的实验室提前于周3下午17∶00前登录化学品管理平台废液模块网上提交废试剂处置申请,环安卫中心将于每周4中午下班前审核处置申请,审核通过后各学院可以打印出标签并将标签并张贴于废弃化学试剂的容器上(每个容器均需单独张贴标签),送至废试剂暂存室(五号教学楼南侧平房)。 (2)良乡校区废弃化学试剂回收时间为每周三下午14:00-15:00,有报送需求的实验室提前于周二下午17:00前登录化学品管理平台废液模块网上提交废试剂处置申请。学校管理部门将于每周3中午下班前审核处置申请,审核通过后各学院可以打印出标签并将标签并张贴于废弃化学试剂的容器上(每个容器均需单独张贴标签),送至废试剂暂存室(良乡化学实验中心一层楼外北侧),如遇特殊情况,以临时通知为准。 (3)西山实验区废弃化学试剂回收工作,按照西山实验管理中心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5.暑假期间遇突发事件应采取科学的应急处理措施进行处理,并根据事件大小,逐级上报。

  以上如有问题请联系: 王老师(手机号:15210502013) 姚老师(手机号:13811679921)

  附件:暑假期间实验室和生产经营场所安全工作计划表

  北京理工大学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