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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变更“免建固定资产”管理流程的通知

供稿: 戴陈其 审核: 张晓丹 编辑: 李欢 时间:2019-09-20

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资产管理的“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简化入账申请和审核流程,现对我校免建固定资产有关管理流程进行变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免建固定资产范围

  免建固定资产是指符合《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教高函[2019] 2号)且单价大于1000(含)元的固定资产,因特殊原因不能入固定资产账的资产。免建固定资产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项目预算书、合同。具体如下图:

  二、 免建固定资产申请流程

  1.登录“资产与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发送入账申请,在入账属性中,选择“98不入固定资产账,按材料管理”或“99不入固定资产账,随科研交付外单位”,如下图所示: 

 

  2.在“不入账审批材料”栏中上传有效的证明材料,最后发送入账申请,各单位、资实处审核。  

  3.各单位、资实处审核通过后,打印审批表,方可去计划财务部报销。

  注:其余操作和填写与入固定资产账相同。

  三、 技术支持

  技术支持群:QQ,579678070;

  业务联系人:戴陈其,68912369-802。

  

  附件:《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