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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明德书院关于评选2019-2020年度“北京市三好学生”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编辑: 刘敏 时间:2020-12-25

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引导新时代首都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团市委、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学联决定,在全市高等学校、中职学校组织开展2019-2020年度“北京市三好学生”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明德书院在校学生(其中2020级新生不参评)。

二、评选条件及其他要求

(一)“北京市三好学生”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正直诚信;

2.学业成绩优秀,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增长见识,丰富学识,成绩优异,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体魄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

4.志趣高尚,积极参加各类文艺活动,丰富文化艺术修养;

5.热爱劳动,勤于实践,善于创新,无私奉献,综合能力突出,积极响应党团组织号召,参加“青年服务国家”等实践活动;

6.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或校级优秀团员荣誉。

(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政治品格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须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家国情怀浓厚,使命意识强烈,积极参加首都大型活动志愿服务保障及基层志愿服务工作;

3.坚持理论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学思践悟中坚定理想信念;

4.忠恕任事,积极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服务同学学习生活、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

5.人品服众,作风优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团结同学,正直诚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6.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校级优秀团干部荣誉的校、院(系)、班级团组织、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学生骨干。

(三)其他要求

参评“北京市三好学生”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须满足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所学课程考试没有不及格记录;应为“志愿北京”平台注册志愿者,在疫情防控及垃圾分类、北京市新时代文明实践等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优先考虑。

三、材料申报

各团支部根据评选标准推荐一名三好学生或一名优秀学生干部(二选一,可不推),被推荐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须经本人及其所在的团支部同意,认真填写先进事迹登记表及汇总表(附件1-3)。

书院学生组织可各自推荐一名优秀学生干部(可不推)。

推荐申请人选提交材料:

1. 姓名-北京市三好学生登记表(附件1) 或姓名-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2),请勿调整格式(电子版+纸质版双面打印);

2. 姓名-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

3.北京市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或校级优秀团员证书复印件(电子版+纸质版);

4. 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校级优秀团干部荣誉证书复印件(电子版+纸质版);

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电子版+纸质版)。

所有材料以团支部或学生组织为单位提交,电子版(电子版压缩包及邮件主题:团支部/组织名+市三好学生/市优秀学生干部评优+被推荐人姓名)于12月28日中午12点前 发送至bitmdsy@126.com,纸质材料于12月28日(周一)中午12前提交至学生服务中心402明德书院办公室。



明德书院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