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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共青团工作】明德书院团委关于做好2019年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

编辑: 王一飞 时间:2019-03-27

各团支部:

  为落实共青团改革攻坚、从严治团要求,加强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贯彻团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根据团市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团员工作的意见》(京团组发〔2018〕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团鱼编号管理的通知》(京团组发〔2019〕5号)和校团委2019年发展团员计划安排,现将明德书院团委发展团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明德书院团委此次团员发展不分配名额,各基层团支部自由申报,全校进行总量控制。各基层团支部如有拟发展对象需填写《2019年团员发展计划汇总表》(附件),如无发展计划可不提交,原则上2019年只进行这一次发展团员工作,逾期不得申报。

  注:2018年申请过但未发展的学生须重新提交申请,经考察合格后本次优先发展。

  二、入团条件

  1.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拥有北京理工大学注册学籍的学生;

  2.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

  3.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三、发展团员工作流程

  1.本人递交纸质版入团申请书(方格纸,手写);

  2.申请入团的学生需有本支部的两名团员作介绍人;

  3.基层团委、团支部应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团支部委员会认为其已具备团员条件,报基层团委批准;

  4.基层团委审查并填写《2019年团员发展计划汇总表》,报校团委批准;

  5.校团委将进行审查考核,合格者发放《入团志愿书》;

  6.发展对象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团支部委员会、基层团委按照申请人是否具备团员条件,入团手续是否完备等内容在《入团志愿书》上填写审批意见;

  7.团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团组织批准学生入团的决定通知本人。对于未被批准入团的学生,团支部也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本人,帮助其认识自己的不足,鼓励其继续努力。被批准入团的学生,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并计算团龄,从上级团委批准的那个月开始交纳团费;

  8.新团员应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在宣誓仪式上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和团徽。新发展的团员须按照《入团志愿书》上团员发展编号将信息录入“北京共青团”系统,将团员证送至校团委加盖钢印,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交至基层团委存入档案。

  四、工作要求

  1.进一步突出政治标准。各团支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以政治建设为统揽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新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发展团员工作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团员队伍建设、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的重要举措,作为落实共青团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

  2.严格规范入团程序。团中央2016年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青发〔2016〕6号)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中青办发〔2016〕11号),对发展团员工作的原则、程序、纪律等作出明确规定。各团支部要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确保团员发展调控落实到位、程序规范到位,用严的标准和严的程序从源头上确保发展团员质量。

  五、具体安排

  各团支部《2019年团员发展计划汇总表》电子版于4月16日中午12:00前提交至bitmdsy@126.com,纸质版由团支部书记签字后交至良乡校区至善园B210明德书院办公室。

  联系人:程荟  关清靖

  联系方式:18811635683

  共青团北京理工大学明德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