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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共青团工作】明德书院团发【2019】7号 关于开展2019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

编辑: 王一飞 时间:2019-06-19

 

各团支部:

  大学生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形式和途径。为深入引导青年学生走出校园,深入社会、服务社会,接触国情社会、增强责任意识,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根据共青团北京理工大学委员会《2019年北京理工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团发〔2019〕11号),明德书院团委决定在2019年暑假期间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先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北京理工大学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推进计划(2018-2020年)》《中共北京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实践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着力共青团改革攻坚,竭诚服务广大团员青年成长成才、全面发展。

  二、活动主题

  青春奋斗中国梦,时代新人我担当

  三、组织方式

  明德书院每名团员至少参加一项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含专项行动)。

  四、实践形式

  暑期社会实践按照“社会调查”“理论宣讲”“社会服务”“科研创新”“志愿公益”“参观访谈”六种实践形式,以校院两级团委分工协作的方式组织开展实践行动,引领青年回报社会、服务国家,力争扩大活动覆盖、提升活动实效、凝练活动成果,探索总结实践育人新机制。

  五、专题行动指南(详见附件1)

  1.贯彻新思想宣讲行动

  2.寻访新中国成就行动

  3.参与新战略推进行动

  4.聚焦新农村建设行动

  5.服务新任务保障行动

  六、工作安排

  1. 项目申报(6月21日前)

  各实践团队要仔细研读专题行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适合的主题和实践内容。

  (1)参加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的学生必须是2019年9月之前在校学生(毕业生已确定在本校升学的,可参加实践)。每个团队至少由5人组成。鼓励依托班级、支部、课题组、实验室组建较大规模的实践团队。

  (2)各团队应确定一名教师作为指导教师,鼓励专职团干部、专业教师作为带队教师实地指导团队开展实践活动。

  (3)书院团委将向学校推荐院级团队1-5支,鼓励邀请专职团干部作为团队指导教师。校团委将从中选择优秀项目团队培育,协助团队在全校范围内招募优秀队员,联合党委宣传部对重大团队进行跟踪报道,选配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进行课题指导,推荐为北京市暑期社会实践重点项目,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4)为方便联系实践地,校团委提供联系实践地联系证明。有需要的团队可填写《实践地联系证明》(附件3),6月21日17:00之前由团支书汇总将纸质版交到书院办公室。

  (5)各团队填写《团队项目申报书》(附件4),其中团队编码与是否书院重点团队由书院统一填写。各支部团支书于6月21日17:00之前汇总完毕将电子版打包发送到bitmdsy@126.com,文件名:“支部名称+项目申报书”。

  (6)为避免重复计算,实践团队长所在学院(书院)即团队所属单位,由该学院(书院)完成前期立项、中期实践和后期总结工作。

  2. 物资准备(6月23日—6月27日)

  校团委为立项团队配备实践服装和购买保险,各学院(书院)配合提供相应信息。书院会给予每个实践团队200元的经费支持。

  3.社会实践发团仪式(6月28日)

  校团委将组织各级团组织、实践团代表举行2019年北京理工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发团仪式(时间暂定)。

  4. 开展实践(7月初—8月底)

  各实践团队按计划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以团队为单位填写《社会实践手册》(附件5)。

  5. 总结交流(8月20日—9月9日)

  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团队应认真进行总结,统计实践成果和数据,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总结展示说明》(附件6)。

  6.评比表彰(9月10日—10月15日)

  针对各基层团委工作和实践团项目成果进行评比,具体办法见《评奖办法》(附件7)。经过专家评审、总结答辩、展示投票等环节后确定获奖团队和成果。

  七、工作要求

  所有团队均需填写《队员个人责任书》(附件8),书院团委将指定一名专职团干部担任“安全管理联络员”。实践期间,实践团团长应落实“每日一报”制度,遇到突发情况要及时与安全管理联络员取得联系。

  各实践个人和团队按时按要求开展社会实践,按时结项,准时提交结项材料。 为进一步促进社会实践的开展,根据书院的管理规定,若出现未结项的个人和团队,则根据规定扣除相应的综合测评德育分数。

  

  联 系 人:关清靖

  联系电话:17810268195

  

  

  

  共青团北京理工大学明德书院委员会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