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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书院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编辑: 于满

各位同学: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和《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办法

1.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本科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由上级部门制作证书并由学校发放。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2020-2021学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证)。奖励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由学校制作证书并发放。

3. 同一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二者也不兼得的同一学年社会捐助类奖学金,不包括徐特立奖学金。

二、评选名额

精工书院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名额25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86人;转专业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在原书院。

三、基本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

6.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在2020-2021学年的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含10%),且无不及格科目

7.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体育成绩和宿舍卫生达标。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成绩优秀,2020-2021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2020-2021学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7.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育成绩达标;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所在宿舍卫生达标。

四、申请及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截止日期2021年10月8日

学生向书院提交以下材料(转专业学生在2020-2021学年所在学院或书院评定):

1.申请表(附件2和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本人签字)一式二份。汇总表(附件5和附件6)电子版(注意务必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不改变表格制式)

2.申请人基本情况简要介绍(电子版),500字以内,主要介绍基本学制内在校期间学习成果、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表现,不限于2020-2021学年。请务必写明学号、姓名、所在单位、年级及专业,以及申请奖学金类型。

3.个人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原件照片或者彩色扫描件)和纸质版(原件复印件),要与申请表中的成果一一对应(含“主要获奖情况”“申请理由”“推荐理由”中提到的成果),包括2020-2021学年成绩单(纸质版为原件,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4.电子版文件名格式为“奖学金名称+所在单位+学号+姓名”,并将所有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文件名同上。

5. 请确保上报材料及时、齐全、完备,务必符合填写说明和材料要求,一避免退回修改。

6.  有意愿报名的同学请电子材料(第1、2、3条)2021年10月8日(周五)22:00前,打包发送至精工书院邮箱bitjinggong2018@163.com。 (压缩包及邮件命名格式: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姓名)

纸质版材料于2021年10月11日(周一)21:00前交至精工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丹枫C109)刘艳晴老师处

(二)基层单位审核

(三)学校审核

1.学生资助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获奖材料,并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核,报上级单位审批,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联系人:刘艳晴,81381419

  北京理工大学精工书院

  2021年9月28日

  




(审核:方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