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通知公告

精工书院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北京理工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十佳班集体、优秀班集体、 优秀宿舍的通知

编辑: 于满

各位同学:

为激励广大学生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全面发展、勇担使命,成长为“胸怀壮志、明德精工、创新包容、时代担当”的领军领导人才;为激励各学生集体凝心聚力、团结互助、激情进取、追求卓越,积极营造优良班风舍风学风,学校将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优秀个人和集体的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优秀个人评选

(一) 评选范围及名额确定

全日制在册学生(不含2021级新生),精工书院评选名额为:


优秀学生标兵

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班集体

优秀学生宿舍

2019级

8

82

30

5

2

2020级

7

68


(二) 评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思想追求进步;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且不处于纪律处分期内;

3.为人正直,诚实守信,有信念、有梦想、有奋斗、有奉献;

4.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艺术活动,体育成绩达标,具有较高的审美素养;热爱劳动,讲究卫生,所在宿舍内务卫生每月均在达标等级以上。

(1)优秀学生

满足上述评选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生上一学年所取得的成绩优良率在70%以上,获得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2.本科生上一学年在学术创新中有突出成绩,且学习成绩优良率在60%以上,获得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3.个人为国家和社会作出特殊贡献,产生较好社会影响,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或得到重要主流媒体广泛报道,为学校赢得声誉。

(2)优秀学生标兵

符合“优秀学生”所列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

1.本科生上一学年所取得的成绩优良率在80%以上,连续两次获得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

(3)优秀学生干部

担任校院两级学生组织部门负责人以及党团组织、班集体主要学生干部,符合评选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

1.本科生上一学年成绩优良率在60%以上,获得三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工作中热心服务、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表彰奖励获得者因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的,通过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程序等获取表彰奖励的,有严重损害表彰奖励声誉行为、影响恶劣的,应撤销其表彰奖励并收回证书。

二、优秀集体评选

(一)评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把准政治方向,重视思想引领,深入开展思想理论学习;

2.集体成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风气,整体学习和研究取得较好成效;

4.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志愿公益活动、文化体育活动、劳动锻炼活动等。

(1)优秀班集体

符合上述评选基本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

1.班团组织机构健全,能够做到有效运行;

2.各类导师(含班主任)责任心强,与学生沟通密切,关心学生发展;

3.班级骨干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紧密联系同学,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

4.班级成员团结互助,氛围积极向上,具有凝聚力和向心力,形成班级文化;

5.本科生班级在上一学年及格率一般不低于80%(无挂科人数/班级总人数),研究生班级在上一学年积极参加学术科研活动,且科研成果突出。

经评审答辩获得前十名的“优秀班集体”,获评“十佳班集体”。

(2)优秀宿舍

符合上述评选基本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

1.学风良好,宿舍成员上一学年一般无不及格课程;

2.宿舍环境整洁干净,氛围温馨舒适,营造健康优雅的生活模式;

3.宿舍成员团结互助,形成独具特色的宿舍文化;

4.宿舍制度合理规范,且宿舍成员能够遵守和维护;

5.宿舍内学生党员等骨干示范作用突出。


(二)评比程序

1.自主报名。请有意愿参与评比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以及班级、宿舍集体负责人于10月24(周日24:00)前登录“北京理工大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学生工作部”-“荣誉称号”进行申请。注意务必认真严谨填写各项信息。

①申请优秀学生同学需要在【申请理由】部分按照以下模板填写:【班级推优排序:X;优良率XX%;+申请理由和其他个人表现…】

②申请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标兵的同学不参与推优,【申请理由】按照以下模板填写:【优良率XX% +申请理由和其他个人表现…】

③申请优秀班级时【申请理由】按照以下模板填写:【班级及格率XX%;+申请理由和其他班级情况…】

2.班级推优。请行政班班长在10月24日前组织“优秀学生”班级推优(注意规范推优流程)。推优结束后请报名同学将自己的推优排序如实填写在【申请理由】部分。

3.书院评选并公示;公示后请入选同学于11月1日12:00前打印纸质申请表以及个人成绩单交至丹枫C109刘艳晴老师处。

4.学生工作部对初评名单进行复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校长办公会审定获奖名单后,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

三、其他说明

1. 优秀个人荣誉称号可以兼报但不可兼得。

2. 学习成绩、奖学金获得情况、担任职务情况等只填写2020-2021学年情况

3. 本科生学习成绩以教务系统中2020-2021学年所有成绩为准。

4.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奖学金情况可按照一等奖为专业排名0-5%(含),二等奖为专业排名5%-20%(含),三等奖为专业排名20%-40%(含),如不确定可以和辅导员提前沟通确认。


联系人:刘艳晴、耿宝群

联系电话:81381419

北京理工大学精工书院

2021年10月19日




(审核:方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