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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综合治理校内燃油摩托车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5-21

按照北京市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公安局组织交管、治安,会同城管等多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依法组织开展燃油两轮摩托车、电动(燃油)三轮车违法整治净化行动。根据北京市交通管理局的通知,结合海淀区交通秩序大整治,社会面宣传教育工作方案,京海交安办字【20146B文件,为了配合此次“专项净化行动”,本着“宣传先行,舆论引导”的原则,希望各学院、部、处积极配合排查本单位师生员工是否违规使用无正常购买手续、无号牌及驾照或京B号牌燃油两轮摩托车的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强对各学院、部、处违规人员进行教育管理。

    各学院、部、处需对本单位师生员工提出倡议:不购买、不骑行、不乘坐无牌无照的两轮摩托车、电动(燃油)三轮摩托车。

学校师生员工需自觉将不符合要求的燃油两轮摩托车、燃油三轮车驶离学校。为进一步规范、净化校园环境,保卫处于2015526日起将在各校门口对进出学校的燃油两轮摩托车、燃油三轮车进行检查,同时,加强校园巡逻,一经发现如:无正常购买手续、无号牌及驾照、京B号牌燃油两轮摩托车或燃油三轮车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内,不听劝阻者将移交给交通执法部门进行处理。同时,保卫处将采取校园网信息通报并协同其所属部门、学院安全负责人进行处理,并在年度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时给予扣分。

“专项净化行动”具体法律规定要求如下:

1、北京市严禁无号牌燃油两轮摩托车、燃油三轮车(含三轮农用车)上路行驶,一经发现一律扣留,无驾驶证者进行拘留。

2、京B号牌摩托车禁止驶入四环路。

3、外省市号牌摩托车禁止驶入六环路。

希望各学院、部、处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安全责任,做到平安校园大家共建,平安校园人人共享,相互配合为学校营造一个良好和谐的校园环境。

 

 

 

 

 

                        北京理工大学保卫部(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