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口纵向与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结账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按照学校民口纵向、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中有关结题管理的规定,科研院、财务处制定了2018年民口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结账方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口纵向科研项目结题结账
(一)项目范围
2018年4月30日(含)之前资金已全部到位且通过主管部门或委托方(学校为参与单位)结题验收的各类民口纵向科研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73计划(民口)、863计划(民口)、科技支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民口)、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全国艺术科学规划专项、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等各类民口纵向科技计划(基金、专项)项目。
各学院相关项目负责人办理以上项目结题结账时,需填写《北京理工大学民口纵向科研项目结题、结余经费审批表》(以下简称“表1”),如办理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重大专项(民口)、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结题结账时,还需填写《民口纵向科研项目经费预决算(含结余)信息公开表》(以下简称“表2”)。
(二)结账方式
财务处根据各学院报送的结题项目表,将民口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卡中的剩余经费结账至原项目经费卡中形成结余经费。财务系统将通过更新“项目代号”对已结题项目进行标识,具体标识为“项目代号(结题年份)”。
(三)结余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1.结余经费使用期限
科技计划名称 |
结题时间 |
结余经费支出期限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
项目执行结束日期在2014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结题 |
暂不设定期限 |
项目执行结束日期在2015年1月1日 (含)之后已结题 |
从正式验收结论下达的次年开始,2年内使用完成 |
|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 |
项目执行结束日期在2016年(含)之前 已结题 |
暂不设定期限 |
项目执行结束日期在2017年(含)之后 已结题 |
从正式验收结论下达的次年开始,2年内使用完成 |
|
其他类民口纵向科技计划 |
2015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结题 |
暂不设定期限 |
2016年1月1日(含)之后已结题 |
从正式验收结论下达的次年开始,2年内使用完成 |
2.结余经费使用要求
(1)各类民口纵向科研项目的结余经费需按照原科研项目直接费用科目范围列支,不得扩大支出范围,但结余经费各预算科目之间允许调剂使用。
(2)参照《北京理工大学民口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北理工发[2016]66号)文件规定,结余经费中人员费支出(如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比例不得超过结余经费总额度的50%。各类民口纵向科研项目的结余经费不得列支项目(课题)组人员绩效费用。
(3)各类暂不设定期限的民口纵向科研项目的结余经费,如遇国家政策要求需上缴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结题结账时间安排
1.2018年5月18日之前,各学院相关项目负责人根据前述“项目范围”所列项目类别分别将“表1”或“表1和表2”提交所在学院,由各学院统一提交科研院进行集中审核,科研院于4个工作日后将存在异议结题项目的处理意见反馈至相关学院。
2.对审核无误的项目,科研院将有关材料提交至财务处,财务处进行统一结账处理。
二、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结账
(一)办理对象
2018年4月30日以前,应结题结账但尚未办理结题结账的横向科研项目。
各学院相关项目负责人办理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结账时,需填写《北京理工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结余经费审批表》(以下简称“表3”)。
(二)结题结账时间安排
1.2018年5月18日之前,各学院相关项目负责人将“表3”提交所在学院,由各学院统一提交科研院进行集中审核,科研院于4个工作日后将存在异议结题项目的处理意见反馈至相关学院。
2.对科研院审核无误的项目,科研院将有关材料提交至财务处,财务处将依照科研院反馈的最终应结题项目名单,根据《北京理工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北理工发[2016]67号),进行统一结账处理。
学校联系部门:
1.国家自然基金、北京市自然基金项目联系部门
联系部门:科研院基础科研部
联 系 人:包成刚、关庆玲
联系电话:3590/2490转601/604
办公地点:逸夫楼一层103室
2.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联系部门
联系部门:科研院人文社科部
联 系 人:朱秉男
联系电话:3590/2490转602
办公地点:逸夫楼一层103室
3.除基金、人文社科类外以外的民口纵向科研项目联系部门
联系部门:科研院高新技术部
联 系 人:柏利/王朋辉
联系电话:8668/8655
办公地点:逸夫楼二层203室
4.横向科研项目联系部门
联系部门:科研院科技合作部
联 系 人:张昊
联系电话:2328/3780
办公地点:逸夫楼三层302室
5.财务处负责部门:财务处科研财务中心
联 系 人:侯春英
联系电话:4680
办公地点:主楼一层105室
财务处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