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开展科研经费使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及科研项目(课题)组: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形成常态化专项检查机制,财务处联合审计处、科研院在全校范围内继续开展2018年度科研经费使用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和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我校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不含已通过财务验收的课题项目)所发生的的各类支出。
二、检查内容
本次重点检查违规使用、骗取学校资金的行为,主要包括:
(一)利用虚假业务套取、转移科研经费
(包括:虚假合同、虚假发票、发票开具内容与经营范围不符、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价格明显有失公允性的等)
(二)违规报销与课题研究无关人员的差旅费
(三)违规报销与课题研究无关人员的劳务费
(四)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项目组自查自纠、财务审计重点检查、学院配合协查的方式。
(一)自查自纠(5月10日—6月30日)
各学院及校内独立研究院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北理工发[2016]58号)所赋予的管理职责,结合检查内容,认真组织本单位各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对所承担的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学院及校内独立研究院应汇总后报财务处统一处理,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学院、项目(课题)组自查自纠主动发现问题并积极整改的,可视情节酌情恢复项目经费使用额度;若不认真自查自纠,被审计发现问题的,则收回相关项目经费。
(二)重点检查(5月10日—5月31日)
学校将聘请专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检查。对于审计发现疑似存在问题,财务处将逐一排查核实,划分出需立行立改问题与需进一步核实问题。
(三)落实整改(6月1日—6月30日)
针对需立行立改问题,要求相关人员就发现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彻底整改。
针对需进一步核实的问题,将问题清单下发给所在学院,所在学院督促相关负责人就清单所列问题予以核实确认。对其中确实涉及违规使用、骗取学校资金的问题,应深入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及校内独立研究院主要负责人、各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科研经费使用专项检查工作,增强依法依规管理使用科研经费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按照通知要求,全面排查问题,认真查找漏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彻底整改,不留死角。
附表:2018年度科研经费使用专项检查任务分工表
财务处、审计处、科研院
2018年5月10日
附表:
2018年度科研经费使用专项检查任务分工表
单位 |
任务分工 |
项目组 |
积极完成自查自纠 |
配合财务审计,确认需核实的问题;如有问题,需积极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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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转发通知,负责将文件精神传达到项目(课题)组 |
自查自纠阶段如发现问题,汇总后报财务处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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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财务审计,督促项目组负责人确认需核实的问题;如发 现问题,需配合财务审计处理,并提交整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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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
牵头组织科研经费检查工作 |
组织重点检查阶段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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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落实整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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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 |
协助财务处完成科研经费审计工作 |
科研院 |
负责提供所有检查时间范围内在研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