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 专家咨询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5-17
2017年9月财政部发布了《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28号),调整了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标准。根据《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京财科文〔2016〕2861号)中有关专家咨询费的规定。从2018年5月起,我校将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专家咨询费的开支标准调整为参照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开支标准执行管理。
附件:《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规定的专家咨询费发放标准
财务处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年5月10日
附件:
《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规定的专家咨询费发放标准
1.《办法》规定的专家咨询费发放标准如下:
序号 |
人员类型 |
专家咨询费标准 |
1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1500-2400元/人天(税后) |
2 |
其他专业人员 |
900-1500元/人天(税后) |
3 |
院士、全国知名专家 |
可按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上浮50%执行 |
2.不同形式组织的专家咨询活动适用专家咨询费标准如下:
会期 |
半天 |
不超过两天 (含两天) |
超过两天 |
会议 |
按照本办法第六条所规定标准的60%执行 |
按照本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标准执行 |
第一天、第二天:按照本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天及以后:按照本办法第六条所规定标准的50%执行 |
现场访谈 或者勘察 |
按照上述以会议形式组织的专家咨询费相关标准执行 |
||
通讯 |
按次计算,每次按照本办法第六条所规定标准20-50%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