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年终财务决算和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我校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政府会计制度。
为做好2018年财务决算,完成政府会计制度转换工作,现将年终财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报账时间安排
2018年计划财务部会计核算中心核算室截止收单日期为12月25日。所有报账单(含网约和非网约)应在12月25日前送交核算室。确属预算执行或对方单位紧迫催付的支付,经会计核算中心核算室主任审批,在12月30日前按照加急情况处理完毕。
酬金收单截止日期为12月16日。
基建、军品生产报账业务截止日期为12月28日。
因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工作涉及转换多套系统,各周围软件及接口都需升级更新,经研究决定2019年度报账于2019年1月14日开始,同日网上预约报账系统开启。2019年寒期第一周报账业务正常运行,寒期业务安排将在本网站发布,请密切关注。
二、结算、返还各类款项
(一)科研收入入账
请各单位、各课题组在高级财务管理平台上关注年终经费到款情况,在12月25日前及时办理经费入账。若按课题进度要求,必须将收入计入2018年的项目,请课题组于12月21日前与计划财务部会计核算中心科研财务室沟通报备。
(二)校内预算收入结算
请各收入单位于2018年12月25日前与计划财务部计划预算室办理收入结算。包括: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院、留学生中心、相关学院、资产经营公司等。
(三)返还学校代发(垫)款项入账
请涉及返还工资的单位于2018年12月25日前与计划财务部综合室办理返还款项入账,包括返还学校代发(垫)的工资、津贴、养老保险、管理费等各类款项。
(四)回收款项入账
请各水电回收单位于12月25日前完成回收收入核对及入账手续。
三、清理暂付款和年终资产报销
(一)已经具备报账条件而尚未报账的借款,请各单位负责人、科研课题组或项目负责人催促经办人员于12月25日前递交核销借款网上预约单据。
(二)已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办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入账手续的资产报销,于12月25日前递交网上预约报账单据,保证资产账账相符。
四、清缴票据
预借税务发票、收据且资金仍未到校的单位、科研课题组,请尽快催促对方单位汇款,确保12月31日前款项到校。如款项年底前无法到校的,于12月31日前向资金结算室报备书面情况说明。
五、2019年国库经费使用日期说明
根据中央财政预算执行要求,各单位应在12月25日前完成所有国库经费支出事项。财政部将在12月31日清零国库经费额度,2019年再返还上年剩余额度。故国库经费卡预计在2019年1月15日左右可以使用(具体时间要依据财政部通知),请各单位、项目组统筹安排好资金支付。
年终财务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计划财务部各业务室联系,联系电话请在会计核算中心网站上查询。
计划财务部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