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开展科研经费使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形成常态化专项检查机制,计划财务部将在全校范围内继续开展2019年度科研经费使用专项检查工作。有关工作要求及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我校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所发生的各类支出。
二、检查内容
本次重点检查违规使用、套取学校资金的行为,主要包括:
(一)利用虚假业务套取、转移科研经费
(包括:虚假合同、虚假发票、发票开具内容与经营范围不符、价格明显有失公允性等。)
(二)违规报销与课题研究无关人员的差旅费
(三)违规报销与课题研究无关人员的劳务费
(四)日常核算工作中疑似存在的不合理报销事项
(五)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项目(课题)组自查自纠,计划财务部重点检查,学院配合协查的方式开展。
(一)自查自纠(5月23日—6月13日)
各学院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北理工发﹝2016﹞58号)所赋予的管理职责,结合检查内容,认真组织本单位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对所承担的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学院应汇总后报计划财务部统一处理,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学院、项目(课题)组自查自纠主动发现问题并积极整改的,可视情节酌情恢复项目经费使用额度;若不认真自查自纠,被审计发现问题的,则收回相关项目经费。
(二)重点检查(5月23日—6月13日)
计划财务部聘请专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检查。对于审计发现疑似存在问题,计划财务部将逐一排查核实,划分出需立行立改问题与需进一步核实问题。
(三)落实整改(6月14日—6月30日)
针对需立行立改问题,要求相关负责人就发现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彻底整改。
针对需进一步核实问题,将问题清单下发给所在学院,所在学院督促相关负责人就清单所列问题予以核实确认。对其中确实涉及违规使用、套取学校资金的问题,应深入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主要负责人、各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应高度重视此次科研经费使用专项检查工作,增强依法依规管理使用科研经费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彻底整改,不留死角。
北京理工大学计划财务部
2019年5月22日
(联系人:宋潇云,联系电话:68910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