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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数据领域国家工程实验室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01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的通知》(发改高技〔2015〕1303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着力提高大数据领域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大数据产业快速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组织实施大数据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构建大数据领域创新网络,组建一批国家工程实验室。有关信息如下:

  (一)提升大数据基础技术支撑能力方面

  1.大数据系统计算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针对我国大数据计算平台安全可信性差和软件通用性低的问题,建设大数据系统计算技术创新平台,支撑开展通用大数据计算软件框架和算法库、智能诊断和自动纠错等可靠性信息高速转发、统一框架内不同类型和格式数据批处理和流处理等技术的研发和工程化。申报单位需具备高性能处理器互联芯片和计算平台安全管理控制芯片自主研发能力,并满足国家加密算法要求。

  2.大数据系统软件国家工程实验室。针对我国大数据系统软件开源创新不足的问题,建设大数据系统软件创新平台,支撑开展大规模多源异构数据一体化管理、交互式异构数据分析框架、数据可视化与智能数据工程、领域大数据应用开发运行环境、大数据混源软件可信验证等技术的研发和工程化。申报单位需具备管理超大规模数据的软硬件基础。

  3.大数据分析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针对我国大数据挖掘与分析能力弱、大数据算法应用和综合能力不高等问题,建设大数据分析技术创新平台,支撑开展大数据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特征描述、异构大数据预处理、挖掘与分析计算系统、大数据挖掘结果与决策支持、基于大数据的智能知识获取算法等技术的研发和工程化。申报单位须具备较强的大数据挖掘分析、知识管理与决策支持研发能力和应用经验。

  4.大数据流通与交易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针对我国大数据共享交换及交易流通不畅、标准不明、数据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建设大数据流通与交易技术创新平台,支撑开展政企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公共数据开放流通、云上公共大数据分析与处理、跨系统公共大数据共享交换标准、大数据资源与服务确权估值建模等技术的研发和工程化。申报单位需具有丰富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和大数据交易流通及交割结算经验。

  5.大数据协同安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针对我国大数据环境下数据安全和系统安全监测、预警和控制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建设大数据协同安全技术创新平台,支撑开展数据源可信验证、大流量数据安全传输、非关系型数据库存储安全、数据汇聚隐私保护、非结构数据动态脱敏、数据防泄漏、软件系统漏洞分析、大数据系统风险评估和安全监测等技术的研发和工程化。申请单位需具备较高的大数据安全漏洞和风险防控研发能力,并承担过网络安全相关领域国家级项目。

  (二)提高大数据应用技术水平方面

  1.智慧城市设计仿真与可视化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针对智慧城市建设中设计局限化、信息碎片化、无法模拟仿真等问题,建设智慧城市设计仿真与可视化技术创新平台,支撑开展智慧城市总体规划与顶层设计、建设运营可视化、三维空间模型(BIM)及时空仿真建模、室内导航与定位、虚拟现实、图像智能、机器学习等技术、设备的研发和工程化。申报单位需具有顶层设计、仿真建模、三维模拟、虚拟现实、计算机智能等方面的技术积累,并初步建立智慧城市规划设计仿真与互联网公众服务平台。

  2.城市精细化管理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针对我国城市管理低效粗放等问题,建设城市精细化管理技术创新平台,支撑开展低功耗物联网、面向数据空间的协同感知和虚拟交互、城市管理数据流程重构、城市级信息融合与共享等技术的研发和工程化。申报单位需在治安防控、建筑节能、城市供水、网格化管理等城市管理领域有较好的技术积累。

  3.医疗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针对我国医疗质量监管、临床辅助诊疗、卫生经济分析、公共卫生政策评价水平不高等问题,建设医疗大数据应用技术创新平台,支撑开展医疗大数据整合管理、互联互通、互认共享、分析检索、标准规范、隐私保护等技术的研发和工程化。申报单位需具有长期医疗数据积累和丰富的医疗大数据分析利用经验,承担过医疗信息化国家级项目。

  4.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针对我国教学过程质量管理、学生学习成长监测、教育管理智能决策能力不足等问题,建设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创新平台,支撑开展多源异构数据汇聚、系统化监测与评估、教与学过程的综合建模和行为分析、数据可视化等技术的研发和工程化。申请单位需具有教育科学和数据科学交叉研究能力,并具有海量教育数据获取、监测分析和应用服务水平。

  5.综合交通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针对我国综合交通跨行业、跨地域管理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建设综合交通大数据应用技术创新平台,支撑开展交通运输大数据采集处理、分析挖掘、管理决策、融合应用等技术的研发和工程化。申报单位需具有交通运输领域多类型大规模数据资源及综合分析应用经验。

  6. 社会安全风险感知与防控大数据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针对社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不足的问题,建设社会安全风险感知与防控大数据应用创新平台,支撑开展社会安全防控大数据信息感知探测、多源异构信息融合理解、海量多维信息关联分析、社会安全风险预测预警等技术的研发和工程化。申报单位需具有PB级社会安全防控大数据分析挖掘的能力和应用经验。

  7.工业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针对我国流程工业产品生命周期的质量管控和评价不足等问题,建设工业大数据应用技术创新平台,支撑开展面向海量在线设备的异构数据获取、数据甄别评价、聚类汇集和关联分析、云端处理、工业产品多维质量评价等技术的研发和工程化。申报单位需具有主要工业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数据获取、挖掘和服务能力。

  8.空天地海一体化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针对空天地海资源综合利用程度不高等问题,建设空天地海一体化大数据应用技术创新平台,支撑开展空天地海多源信息感知探测与存储管理、广域动态信息融合理解、多维重建与可视计算、多维情报关联挖掘与应用等技术的研发和工程化。申报单位需在空天地海大数据感知与挖掘、知识管理与决策支持等方面具有较好的研究与应用基础。

 

  为做好国家工程实验室的申报工作,按照学校要求,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第一时间向科研院反馈,最迟于2016年9月10日前,将拟申报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名称、负责人、主要领域及建设意向等信息反馈科研院。同时,请提前按照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大纲(附件2)的要求组织相关材料。有关通知和文件,详见附件。

  

  附件:

  1.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大数据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1918号)(http://www.sdpc.gov.cn/gzdt/201608/t20160830_816394.html

  2. 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http://www.ndrc.gov.cn/zcfb/zcfbl/200708/t20070801_151722.html) (含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大纲)(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4号)

  3.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3号)(http://www.ndrc.gov.cn/zcfb/zcfbl/200603/t20060302_61820.html

  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的通知(发改高技[2015]1303号)(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507/t20150723_742587.html

  5.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刚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5-09/05/content_10137.htm

  

  联系人:裴旭东; 电话:68918655; 邮箱:xdpei@bit.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