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2016年度北京理工大学科技创新计划经费预算执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12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保证预算执行顺利完成,北京理工大学科技创新计划项目(134/教育专项-基本科研,即经费卡号第6-8位为“122”且项目名称前含有“国库_(2 2050205)”经费卡的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要求为:
9月25日前完成预算的75%;
10月25日前完成预算的85%;
11月30日前完成预算的100%。
目前,学校已经对6月底预算进度未达到50%的项目经费和截止目前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统计,并通报给各计划管理部门和相关学院。9月25日前未完成预算计划的项目,将统一调减经费额度。
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包括基础研究及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专项计划、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计划、重大项目培育专项计划、科研基地科技支撑专项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计划和创新人才科技资助专项计划共6个专项计划。
请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并严格按照《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切实遵守财经纪律,并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执行,对各节点未达到预算执行进度要求的项目,其未执行经费将由学校统一调配使用,请项目负责人结合研究工作进程,加快经费预算执行进度。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