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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我校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考评技师、高级技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09-01-08

人函〔2009〕6号

各学院、部、处级单位: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工人考核委员会《关于2009年度中央国家机关职业资格鉴定报名工作的通知》(国工考[2008]4号)及《2008年度秘书、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鉴定报名通知》(国工考办[2008]2号)文件要求,结合目前我校工勤技能岗位人员队伍的实际情况,现将2009年我校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报考技师、高级技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工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此次可以报考技师的工种有:
    烹饪专业: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餐厅服务员;
    服务专业:营业员;
    汽车专业: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
    修建专业:管工(原管道工)、锅炉操作工(原司炉工)、花卉园艺师(原绿化工、花卉工)、焊工;
    印刷专业:计算机排版工、校对工、平版制版工、平装混合工、平版印刷工;
    机电专业:维修电工、制冷工、车工、机修钳工(原钳工)、铣工、电子设备装接工(原无线电装接工)、化学检验工(原水质检验工)、话务员、线务员、市话机务员;
    科研辅助专业:水工检测工、玻璃加工工、半导体芯片制造工;
    秘书专业:秘书;
    物业管理专业:物业管理员。
    可以报考高级技师的工种有:
    管工(原管道工)、花卉园艺师(原绿化工、花卉工)、维修电工、车工、机修钳工(原钳工)、水工检测工。
    二、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所在单位批准,可报考相应等级:
    ㈠报考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ㄒ荡笱П究蒲Юな椋〉帽局耙等吨耙底矢裰な椋邮卤局耙倒ぷ?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本标准中相关专业是指行政管理、工商管理、信息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传播学、档案学、公共关系、英语等专业
    ㈡报考物业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㈢报考其他工种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且?邮卤局耙倒ぷ髀?8年(2001年取证);
    2.取得高级工证书满5年(2004年取证)且工龄满25年(1984年参加工作)可申报本人现从事的工种。
    ㈣报考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且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5年(2004年取证);
    2.取得技师证书满5年(2004年取证)且工龄满28年(1981年参加工作)可申报本人现从事的工种。
    三、指标控制
    由于我校工勤技能岗位人员队伍中技师、高级技师所占比例较高,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工勤技能岗位人员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此次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技师、高级技师的评审及推荐报考名额共计为 4-5人。其中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推荐2-3名候选人,后勤集团推荐 5-6名候选人,其他单位各推荐1-2名候选人。
    四、推荐考评程序
    推荐考评程序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方式进行,按照各单位分别推荐、学校统一评审的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㈠申请人申报;
    ㈡各单位按照《关于2009年度中央国家机关?耙底矢窦ūぷ鞯耐ㄖ芳啊?2008年度秘书、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鉴定报名通知》文件要求审核申报人资格,并组织填写各类申报表格;
    ㈢学校工人考核委员会评审;
    ㈣评审通过人员报送参加中央国家机关工人考核委员会培训考评。
    五、所需提交报考材料(一式一份)
    ㈠《北京理工大学工人(高级)技师考评申报表》;
    ㈡《中央国家机关工人(高级)技师业绩考核评分表》;
    ㈢《职业资格证书》及有关业绩、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㈣各单位对推荐报考人选的推荐报告,要求说明推荐人选所符合报考条件的具体条款,并对推荐人选排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请各单位于2009年1月12日下午5:00之前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和评审费(80元)送交人事处人事教育科(主楼426)。
    七、其他事项
    ㈠特别说明:2009年度秘书二级、物业管理员二级培训报名通知预计2009年8月份下发,学校参照《2008年度秘书、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鉴定报名通知》对拟报考2009年度秘书二级、物业管理员二级的人员进行评审。
    ㈡通过学校评审人员需按照《关于转发中央国家机关工人考核委员会〈关于2009年度中央国家机关职业资格鉴定报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人函[2009]号)中的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㈢人事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传敏(68912334)
    ㈣相关文件查询网址:
    人事处网站: http://renshichu.bit.edu.cn/
    工考委网站:http://www.ggj.gov.cn/zjw


    附件一:北京理工大学工人(高级)技师考评申报表
    附件二:中央国家机关工人(高级)技师业绩考核评分表
    附件三: 《关于2009年度中央国家机关职业资格鉴定报名工作的通知》(国工考[2008]4号,可在上述网址查询,不随文件下发)
    附件四: 《2008年度秘书、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鉴定报名通知》(国工考办[2008]2号,可在上述网址查询,不随文件下发)
 

                                      

                                                               二〇〇九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