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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杰出青年高级研究学者赴国外研修数学物理项目”和“中国教育部-加拿大国家研究理事会博士后奖学金项目”两个项目的补选工作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08-05-30

各学院:
    现将国家留学基金委“杰出青年高级研究学者赴国外研修数学物理项目”和“中国教育部-加拿大国家研究理事会博士后奖学金项目”两个项目的补选工作通知转发,详情见附件。
    请各有关单位将拟申报人员材料审核后于2008年6月13日前报到人事处师资科。
    详情可上网:www.csc.edu.cn。          

附件:

关于补充选拔“杰出青年高级研究学者赴国外研修数学物理项目”、“中国教育部-加拿大国家研究理事会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8年有关项目的选派工作,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现决定补充选拔部分“杰出青年高级研究学者赴国外研修数学物理项目”、“中国教育部-加拿大国家研究理事会博士后奖学金项目”留学候选人员。现就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项目的“选派计划”(选派专业、类别、留学期限、选派规模)、“资助内容”、“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对外联系及派出” 等仍按2008年项目指南执行。
    “杰出青年高级研究学者赴国外研修数学物理项目”请登陆:http://www.csc.edu.cn/gb/downloaddoc/2008/apply/03items/0102.htm
    “中国教育部-加拿大国家研究理事会博士后奖学金项目”请登陆:
http://www.csc.edu.cn/gb/downloaddoc/2008/apply/03items/0209.htm
    二、申请办法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择优推荐候选人,统一组织被推荐人选于6月23-27日登陆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项目指南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报名时应选择的受理机构名称为“直接上报基金委”,“杰出青年高级研究学者赴国外研修数学物理项目”项目名称为“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中国教育部-加拿大国家研究理事会博士后奖学金项目”项目名称为“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
    三、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需交纳报名费和评审费共500元/人。请将此款项汇至或直接交至留学基金委基金与财务部。如汇款,请注明姓名、项目名称和详细通讯地址,汇款单复印件请与申请材料同时寄(送)至留学基金委出国事务部。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户  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帐  号: 0102049509026401697
    四、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于2008年7月公布录取结果。
    五、留学人员派出前,其外语水平须达到留学基金委规定的合格标准。未达到外语合格标准的人员,将不予派出。
    六、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即着手进行推荐工作,并至迟于6月底前,将审核后的申请材料及单位推荐公函、名单、报名评审费汇款单复印件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事务部。(如无适合人选,请及时回E-mail说明)
    七、工作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留学基金委出国事务部联系。

    联系人:郭丹青
    电  话:010-66093968
    传  真:010-66093963、3954
    E- mai:dqguo@csc.edu.cn
    地  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事务部
    邮  编:10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