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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4-13

各学院、书院: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北理工发﹝2017﹞31号,附件1),现就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奖内容及评选范围

1.设奖内容:优秀学生奖、民族生学习奖和学习进步奖等3项子奖学金。

2.评选范围:北京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本学期转专业学生在上学期所在学院、书院进行评选,交换生不可参评。

二、评选方式

1.优秀学生奖(含军工类及非军工类)和学习进步奖:由各学院、书院负责评定,各单位公示无异议后,请各年级辅导员将获奖名单上传至学生综合数据平台http://stu.bit.edu.cn(操作步骤见附件2),并进行审核通过。转专业学生因学籍变更,无法在系统操作,请通过学工平台邮件单独报送。

2.民族生学习奖:由学生事务中心负责评定,各学院、书院统一填写《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民族生综合成绩排名表》(附件3),通过学工平台邮件报送。参评学生仅限新疆内地班、西藏内地班和民族预科班三种生源的学生,各学院、书院民族生具体名单参见附件4。

三、评选时间及公示说明

1.评选时间

自即日起开放奖学金报送系统,各学院、书院上传结果截止时间为4月30日12:00。北京学院通过学工平台邮件单独报送。

2.公示说明

优秀学生奖和学习进步奖由各学院、书院自行公示。本科生民族生学习奖由学生事务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其他说明

1.依据《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优秀学生奖分为军工类专业和非军工类专业。

(1)军工类专业包括大二、大三、大四的装甲车辆工程班、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班、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班、武器系统与工程班、武器系统与发射工程班、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和信息对抗技术班等军工专业相关班级,评定比例为60%:一等奖按班级人数的10%评定,二等奖按班级人数的20%评定,三等奖按班级人数的30%评定。

(2)非军工类专业评定比例为40%:一等奖按本科生人数的5%评定,二等奖按本科生人数的15%评定,三等奖按本科生人数的20%评定。

2.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男(女)性高校在校生报名程序、条件和优待政策》有关条例规定,“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于我校曾服义务兵役且已经退役复学的学生,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占用该项等级名额。若有此类学生,请由学工平台邮件单独报送。

3.学生事务中心将根据在校生人数统计核查各学院、书院的各等级奖学金、进步奖获奖人数,请负责老师根据奖项评定比例认真计算上报本学院获奖学生人数。

4.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并且没有解除处分的同学不能参评本科生奖学金。

5.请各学院、书院按照《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进行评选,做好学院、书院内部公示,保证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

五、联系方式

有关优秀学生奖、学习进步奖、民族生奖学金的相关问题及报送,请联系学生事务中心臧利娟,电话68914669。


附件:

1.《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北理工发﹝2017﹞31号)

2. 学生综合数据平台操作说明

3. 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民族生综合成绩排名表(××学院)

4. 在学新疆内地班、西藏内地班和民族预科班学生名单(仅校内学工平台发布)


学生工作部 学生事务中心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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