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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11

各位同学:

为切实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效满足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资助需求,提升资助育人工作成效,现将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和利率

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利率由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同期同档次LPR减70个基点。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已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的同学,请于2025年9月15日前按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说明》(见附件1),提交回执信息。

三、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意向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请于2025年10月31日前通过“中国银行APP”申请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参照《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见附件2)。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务必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首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务必做好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预申请工作(申请流程见附件3)。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同一学年内不能重复兼得。

3.国家助学贷款汇入学校账户的同学,入学后无需缴纳学费和住宿费,贷款到账后由学生服务中心统一办理。若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金额不足以涵盖学费和住宿费,请12月中旬通过“i北理”或在计划财务部补缴差额部分。

4.国家助学贷款汇入个人银行账户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不成功的同学请入学后及时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5.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前,已提前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同学请等待12月中旬,计划财务部会将已缴纳部分退回至在学校“财务综合信息门户平台”绑定的招商银行卡内。

联系人:华老师 010-68914669

             刘老师(珠海校区) 0756-6846102

附件: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说明

           2.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3.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流程

学生服务中心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