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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理工大学2021届毕业生北京地区院校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3-03

各位老师及同学:


为进一步落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的要求,按照《关于做好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启动2021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

一、发放对象

2021届毕业生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报:

1、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北京户籍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低收入农户的);

3、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4、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5、本人在毕业学年内(即毕业前一年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6、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凡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除地区定向毕业生外其他定向培养毕业生不可申请),即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同时符合一项条件以上的,只选择一项申报,不重复发放补贴。如曾申领过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含原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发放补贴。

二、补贴标准

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三、申报时间

2021年3月3日-2021年3月31日。每年有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各一次申报机会,本次为2021届毕业生最后一次申报,过后不补。

四、申报流程

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申报前须线上阅读《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材料说明(北京理工大学2021年版)》(附件1),申报流程如下:

1、线上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在“北京理工大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报,线上申报说明详见附件2。毕业生本人需要线上填写《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各项信息,并按照《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材料说明(北京理工大学2021年版)》上传各类证明的照片或彩色扫描件;下载打印《北京地区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3),填写后本人签字拍照上传(填到本人签名栏即可,无需院系签字盖章)。

2、初审:学生事务中心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资格初步审核;将符合条件同学进行汇总,并录入“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通过系统录入申请人信息和本人名下的工商银行卡卡号,上传身份证;根据申领条件上传相关证件(低保证、残疾证、扶贫手册、低收入农户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相关材料原件图片。故如申请人未如实或正确提供证明材料造成申请不成功,由本人承担结果。

3、公示

学生事务中心将通过系统导出的申请人信息在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4、市人力社保局审核

公示结束且学生事务中心通过系统上报后,市人力社保局对各高校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汇总的申请人信息与市教委学生库进行数据比对,符合条件的通过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5、复审

审核通过后,学生事务中心准备学生申请表等复审材料备查。并通过学校企业号点对点通知学生是否申请成功。

五、发放

市人力社保局将复审通过的高校毕业生名单提交市财政局,由工商银行进行发放。工商银行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个人账户。

六、要求

1、申请人应提供以本人姓名在中国工商银行所属网点开立的账户(卡号),(仅限借记卡,不接受信用卡)。并确保姓名、银行卡号正确无误、截至补贴发放之日账户有效。

2、申请学生本人要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申报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申请人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提交,以便有关部门完成发放工作。


2020年9月已在线申报过的,无需再次申报,名单见附件。


联系人:张思宇 联系电话:010-81384116


附件:

1、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材料说明(北京理工大学2021年版)

2、 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线上申报说明

3、 北京地区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

4、 2020年9月已申报学生名单


学生事务中心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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