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根据《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23号)、《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北理工发〔2023〕10号)和《北京理工大学奖学金管理规定》(北理工发〔2017〕3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函件,分配我校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371人,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478人。各培养单位按照人数比例进行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具体参见附件1。
二、奖励对象和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具有北京理工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本科生。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10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具有北京理工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
奖励资助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
三、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2025-2026学年学习成绩(包括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专业排名10%以内(含),综合测评专业排名10%以内(含);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有任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30%(含30%)的学生,如果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以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培养单位评审,院长签字(可使用签名章)并加盖学院公章确认。具体要求见附件2。上述比例不得通过四舍五入方式计算得出,如某学生在99人中学习成绩排名第10,即排名10.1%,须按超出10%处理。
注:人数少于10人的专业,学习成绩排名第1、综合测评名列前茅的学生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各培养单位根据名额择优评定,需提交情况说明,经院级评审,院长签字(可使用签名章)并加盖学院公章确认;
6. 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育成绩达标;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所在宿舍卫生达标。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成绩优秀,2025-2026学年学习成绩(包括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科目,各培养单位参考分配名额,按照学生综合测评排名进行推荐;
6. 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育成绩达标;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所在宿舍卫生达标;
7.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2025-2026学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四、申请及评审流程
(一)9月10日24:00前,学生申请
学生登录学生综合数据平台http://stu.bit.edu.cn/,在“奖学金”模块中选择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按照要求填写信息,操作参考附件3。
1. 学年末转专业学生在原培养单位参评,秋季学期末转专业学生两学期成绩均需符合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在现培养单位参评;
2. 个人申请页面中主要事迹请填写申请理由,字数为150到300字之间,须全面详实、如实反映本人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四个方面的突出表现;
3. 经院级评审后推荐参评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提交清晰个人生活照1张和1000字左右个人风采自述文章(word版本),文章须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充分展示个人优秀事迹。(生活照及个人风采文章不需要在系统提交,院级评审完成确认上报候选人名单后,由培养单位统一收集并发送至平台邮箱);
4. 请学生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申报,并确保信息准确,超过截止时间后如撤销申请或修改信息,无法再次提交申请;如确实需要修改信息,请联系培养单位辅导员老师操作退回。
如学生因特殊情况无法在时间节点内完成系统申报,请联系辅导员处理。
(二)9月23日17:00前,培养单位审核相关材料、组织评审并完成上报
1. 专家评审:各培养单位须组织专家评审会,根据分配名额(附件1)和评选说明(附件2)确定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
2. 线上审核:培养单位在综合数据平台审查学生填写信息,如信息有误,退回后学生重新填写提交,确认信息无误后审核通过候选人名单(操作参考附件4)。
3. 报送电子版材料:9月23日17:00前,通过学工平台邮箱发送给王谛老师
(1)国家奖学金Excel汇总表
请在“奖学金审核”页面点击“汇总表打印”,下载EXCEL并核对信息,参考附件4。
国家奖学金EXCEL汇总表信息用于上传至全国资助中心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上传成功后,导出PDF文件(一生一表),由学生服务中心资助业务室通过学工平台邮箱发给各培养单位学生资助工作联络人。核对信息后签字盖章,并将纸质版交回学生服务中心。按照教育部评审相关要求,申请人、推荐人及院系领导必须手写签字,不可使用签名章。
(2)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生活照、1000字以上自述文章word版本(照片和文章以培养单位-姓名-学号命名)
(3)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特殊情况说明扫描件
(三)学校审核
1. 学生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并在学生服务中心网站“校内公示”版块公示5个工作日。
2. 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领导小组审核,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审批,国家审定后发布获奖公告。
五、发放流程
(一)奖学金发放
学生服务中心将根据国家公布的获奖名单安排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所有资金直接打入学生银行卡。学生需确保在校登记银行卡号在计划财务部备案。
(二)奖学金证书发放
国家奖学金证书是由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学生服务中心收到国家颁发证书后,将发放至培养单位办公室,由培养单位颁发给获奖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学校颁发电子证书,请在学生综合数据平台下载使用。
六、其他事宜
1. 奖学金兼得要求
① 同一年内,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与社会捐助类奖学金不能兼得。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兼得;
② 政府部门类奖学金(中国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国防科技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等)可与其他类奖学金兼得;
③ 徐特立奖学金是学校最高荣誉奖学金,一个学制之内只能获得一次,可以与其他各类奖学金兼得;
④ 依据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普奖性质,是评定本科生其他奖学金及荣誉的基础,与其他类奖学金可兼得;
⑤ 社会捐助类奖学金每人每年仅能获得一项,不能兼得多种社会捐助类奖学金;
⑥ 院级奖学金由各设奖培养单位自行规定。
2. 各培养单位必须坚持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分配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时,应向国家重点支持学科专业倾斜,并在报送评审名单及有关推荐材料之前,将评审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3. 获得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同学应积极参与“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国奖资助宣传小组”的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4.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在享受经济资助的同时,需饮水思源,诚信感恩,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默认自动加入学生服务大队。
联系人:王谛 010-68914669
附件:
1.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名额
2.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说明
3.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线上申请操作流程
4.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线上审核操作流程
学生工作部 学生服务中心
2026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