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届春季博士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4-06 阅读次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4月份派遣的春季博士毕业生:
2007届春季博士毕业生即将离校,4月份派遣的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党组织, 要求党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由本人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组织关系介绍信的上的有效时间)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到转入地接转关系。为规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程序,保证接转工作快捷高效,按照中组发[2004]10号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党员的组织关系与人事关系和行政关系应当一致。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身份的证明。
一、充分认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意义
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组织观念,时刻保持先进性的重要措施。
二、具体程序和相关要求
1、办理流程:
方式一:由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统一集中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后发至各位毕业生党员。
方式二:个别学生到学院党委组织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至校党委组织部再由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至学生所要去往的地方或单位党组织。
2、毕业生党员应按照派遣证上的报到地点确定党员组织关系去向,如果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的组织,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请各位党员问清楚所去往单位组织部门后以党支部为单位报到学院分党委(党总支)。
3、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请各分党委(党总支)负责做好本单位毕业生党员的摸底统计并认真填写《北京理工大学2007届春季博士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登记表》(附件一)。
4、各分党委(党总支)委派专人将填写好的《北京理工大学200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登记表》年底时电子版汇总统一发至党委组织部邮箱(bitzzb@bit.edu.cn),以方便各分党委(党总支)的年底党员统计工作。
5、个别毕业生党员因提早离校的,也可单独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办理前请毕业生党员务必要向去往单位了解清楚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的全称。
6、党员要妥善保管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有效期内到接收单位办理手续,切勿丢失。如果需要更改组织关系介绍信有关内容,请在介绍信有效期内,持原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
7、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8、需要把握的几类情况:
⑴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该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在市、县(市)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该机构的流动人员党支部。
(2)留校工作或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如果仍留在本单位,不需要再转组织关系,如果到本校其他单位工作或学习,也需要填写组织关系介绍信,经校党委组织部转至新单位。
(3)各毕业班党支部要督促本支部2007届毕业生党员及时接转组织关系。
9、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加强学生党员的基本党务知识和组织观念的教育,教育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按期交纳党费,主动保持与党组织的联系。转出关系分党委(党组织)要与学生所去往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有效衔接,妥善解决相关问题,作为杜绝“口袋党员”和不履行党员义务的现象发生。防止党员组织关系“挂空”,确保每个党员都能纳入党的一个组织的教育管理之中。
10、请各分党委和毕业生在4月9日之前来校党委组织部尽快办理。
11、在转接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如需咨询有关事宜,请拨打校党委组织部咨询电话:68912262,联系人:朱老师、周老师。
附件:北京理工大学2007届博士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登记表(点击下载)
中共北京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二〇〇七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