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4-16 阅读次数:
人函〔2007〕28号
一、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的相关规定
我校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外语的要求,继续执行《关于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的规定》(人字[2002]66号),同时根据《北京理工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申报条件(修订)》(人发[2007]9号)的规定,“自2005年起,我校职称外语成绩合格线确定为60分,A级成绩有效期为4年,B或C级成绩有效期为3年”。
按照《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中的有关条款和学校实际情况,增加以下规定:
1. 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在成绩有效期内又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2. 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其申报的专业在本人本科学习阶段的教学计划中没有安排外语课程计划,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3. 申报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1951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人员,参加职称外语考试的成绩50分为合格。
4. 从事设计艺术类、表演类(艺术历史、艺术理论除外)专业技术工作,1961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人员,参加职称外语考试的成绩50分为合格。
5. 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二、关于2007年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有关问题
根据《关于调整2007年度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时间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31号)和《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2007年国家人事部调整了职称外语考试时间,从原定于2007年4月8日举行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调整至2007年6月30日举行。
鉴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时间延期举行,本年度我校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外语条件可延至考试成绩公布后审核,其他申报和评审程序将按照规定时间进度进行。考虑到今年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延期举行这一特殊情况,经研究决定,申报人员在今年职称外语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本人通过校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投票方为有效。
今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关于2007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考函[2007]10号)的报名安排,请自行于4月18日前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www.bjpta.gov.cn)报名参加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待成绩公布后及时报所在单位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公室审核。
三、关于2008年及以后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外语条件要求
自2008年起,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应提前做好相应准备,申报时其外语必须满足我校的规定,即具有合格的外语成绩或满足免试条件,并在申报前提供职称外语成绩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所在单位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经审核外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加当年度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
2008年计划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尚未满足外语条件的人员应做好准备,提前参加考试。
四、其他
本通知若与国防科工委即将出台的职称外语考试及要求相关文件相矛盾的,以国防科工委文件为准。
本通知解释权属于人事处
北京理工大学人事处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