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组织申报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4-17 阅读次数:
人函〔2007〕32 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推进人才强校战略的实施,教育部在2004年启动实施“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基础上,决定组织2007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包括三个层次的人才培养和支持体系。第二层次的“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着眼于培养、支持一批学术基础扎实、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
根据教育部《关于2007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07]64号)安排,依据《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附件1)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2)的有关精神,我校将组织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领域
自然科学类按照如下19个领域归口申报: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
哲学社会科学类按照如下5个领域归口申报:1.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语言、文学艺术、历史学;3.经济学(含工商管理);4.政治学、法学;5.教育学、心理学、信息传播。
请在申请书、申请人清单上注明申报领域的具体类别,如“申报领域:语言、文学艺术、历史学(文学艺术)”。
二、 申报人应具备的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 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3. 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4. 在国内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5. 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6. 在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煊蛏昵胝吣炅湟话悴怀?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7. 申请者应具有中国国籍,且必须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请,不接受跨单位申报 。
8. 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坚持人才、平台(基地)和项目的有机衔接,适当向重点建设的创新平台(基地)倾斜。
9. 已获得“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高校青年教师奖”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三、 申报名额
教育部分配给我校17个申报名额。
各学院推荐名额如下:1院6个名额,2、3、7、12院(含软件学院)各4个名额,其他学院各3个名额。
四、 报送时间及材料要求
此次申报工作采取学院推荐,学校选拔的形式。由各学院学术委员会、院务会共同组织完成本学院优秀人才的推荐工作。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评审,选拔上报。
各学院请于4月26日下午5:3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1. 学院评审情况与学院推荐人选排序报告一份(需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一份;
3.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与相关附件一式二份,申请材料(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码;
4. 以上材料电子版本请发送至wayne@bit.edu.cn;
五、 其它事项
1. 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
2. 上报材料如有涉密内容,请按有关规定作保密处理;
3. 有关通知和电子表格可以从教育部科技司网站www.dost.moe.edu.cn下载,也可从人事处网页下载;
4. 联系人:陈珂,何骁威;联系电话:6891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