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8年度创新引智基地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5-14 阅读次数:
人函〔2007〕35号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申报2008年度创新引智基地项目的通知》(教技司[2007]103号)的要求,我校将组织2008年度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又称“111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落实申报工作。
一、 申报条件及限额
1. 拟申报的学科创新引智基地要以国家重点学科为基础,以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为平台,具有良好的国际合作研究基础。
2. 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人员构成:
(1)应聘请不少于10名海外人才,其中包括:不少于1名学术大师;不少于3名学术骨干,不少于6名来华短期学术交流学术骨干。
(2)配备不少于10名国内科研骨干。
3. 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海外人才应在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学或研究机构任职,且与拟建基地有良好的相关合作研究基础。
(2)海外人才所属学科领域包括基础科学、技术与工程、管理等。
(3)海外人才应具有外国国籍、所在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对中国态度友好,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富于合作精神。学术大师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诺贝尔奖获得者可适当放宽),学术骨干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4)学术大师应为国际著名教授或同领域公认的知名学者,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取得过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眼光,能够把握国际科学发展的趋势,引领本学科保持或赶超国际领先水平,汇聚国际上本学科的学术骨干,解决对学科或国民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研究课题。
(5)学术骨干应具有所在国副教授以上或其他同等职位,拥有创新性思维,与学术大师有合作基础,在所属领域取得过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6)国内工作时间:学术大师每人每年原则上累计不少于1个月;学术骨干每人每年累计不少于3个月,一般应有一名学术骨干留在基地工作;每年来华短期学术交流的学术骨干不少于6人次,时间不限。
(7)国内研究团队学术带头人的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科研骨干成员应具有博士学位,5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国家和省部级各类人才计划获得者应占国内科研骨干的一半以上。
4. 两所及两所以上高等学校不得引进同一名学术大师。
5. 我校2008年可向教育部申报1个创新引智基地。
6. “111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请参照:《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管理办法》(附件一)。
二、 申报指南
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并考虑前期引智基地学科领域分布,确定2008年度“111计划”重点支持领域为:能源(节能、降耗、减排、电网安全等);资源(水循环与水安全、水产养殖、林业工程等);信息(数字媒体等);生物医药;先进制造等。此外,对国家需求的特色和前沿领域方向给予适当支持。
三、 项目申报方式与时间
此次申报工作采取学院推荐,学校选拔的形式。由各学院成立专家组完成本学院创新引智基地的推荐工作,并于2007年6月4日前上报到人事处师资科。各学院限报1个创新引智基地。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学院推荐基地进行评审。
四、 申报注意事项
1.“111计划”以项目形式实施,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申请书》(附件二)。各单位在填写申请书前,应认真阅读“填写说明”避免因填写不当造成失误影响申报效果。
2.海外专家不能如期在申请书上签名的,请将其同意与之合作的证明材料附于申请书正本后面。
3.已被其他高等学校引进聘用或已在前期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受聘的海外专家,不得重复引进聘用。
4.对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的支持采取分阶段滚动资助的办法,首年度支持经费一般为180万元,各申报单位应按照国家外国专家局相关经费使用原则和“985工程”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进行预算。
五、 申报材料
1. 学院选拔程序情况报告一份(需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申请书》(附件二);
3. 附件材料一册(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发表论文目录:作者、年份、题目、期刊名称(影响因子)、卷(期)、页、他引次数;
(2)3篇代表性论文;
(3)出版专著封面及目录:著者、年份、书名、出版社;
(4)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发明人、年份、专利名称、授权专利号、授权国家或地区;
(5)获奖项目清单及奖励证书,清单应列清:获奖项目名称、奖励类别(等级)、授予单位、获奖时间、获奖者名单;
(6)其他成果的原始证明材料(电子材料只需按引文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查询索引,凡不能由互联网获得的证明材料请提供原始材料)。
附件1: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管理办法
附件2: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申请书
北京理工大学人事处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