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07年度防暑降温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6-06 阅读次数:
各学院、部、处级单位
2007年高温季节即将来临,为做好防暑工作,保障教职工的身体健康,人事处拟发放2007年度防暑降温费。发放办法及标准如下:
1、发放范围:全校在岗人员及离休干部;
2、标准:60元/人•月
防暑降温期4个月(6—9月),故每人标准为240元;
3、发放办法:除生产经营承包单位按照此标准自筹资金发放外,其它单位的防暑降温费均由学校负担。
4、请各单位下载并填写2007度防暑降温费发放表,于2007年6月8日前送交人事处劳资科。
附件:2007年防暑降温费发放表
北京理工大学人事处
200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