膳食处关于宝石卡系统停止运行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学校安排,膳食部宝石卡售饭系统将于2007年6月30日停止运行,从7月1日起进行结算、退款等收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押金问题
    1、1995年12月,根据学校要求,膳食部将当时在校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的办卡押金退给学校财务处,由学校财务统一退发给大家。近日膳食部请财务处查账,确认此款已经于 1995 年12月14日下发了。因此,对1995年底在册的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只退卡内余款,不再办理退押金手续,原有押金收据作废。
    2、2003级、2004级本科学生的押金,由各班生活委员到膳食处宝石卡加款室统一办理退押金手续,并退卡内余额,不对个人退款。
    3、2005级、2006级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入学时未收押金。本科生由各班生活委员到膳食处宝石卡加款室统一办理退余款手续。研究生凭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办理退卡手续。
    4、临时工及散户办的宝石卡,凭收据办理退押金手续。如无收据需凭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退卡手续,代办的需另加出示代办人身份证。

    二、退费时间安排
    为了使退费工作有序地进行,避免造成排队或拥挤现象,特做如下安排:
    7月3日~4日   办理2003级毕业生退费手续;
    7月5日~10日 办理其他本科生、研究生退费手续;
    7月11日~13日 办理离退休人员退费手续;
    7月16日~18日 办理在职及其他人员退费手续。
    每日退费时间:
    上午: 8:30~11:30
    下午:14:00~17:00

    三、未尽事宜请与膳食处宝石卡加款室联系(电话2918或3305)。


                         膳食部
                   二O O七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