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各单位劳动用工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7-06 阅读次数:
人函〔2007〕54号
各学院、部、处级单位:
为了配合海淀区劳动局开展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审核工作,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劳动用工的规范化管理,请各单位按照本单位实际用工情况,填报《劳动用工情况表》(表及指标解释附后),签章后于2007年7月13日之前送交人事处劳资科。如有咨询请致电劳资科,电话:68912335。
附件1:劳动用工情况表
附件2:劳动用工情况表指标解释
附件3: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工种(职业)目录
二〇〇七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