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关于2007学年学生收费的紧急通知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学生学费收缴的管理规定》,现将2007-2008学年学生收费的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本学年的学费(包括学费、培养费、住宿费等),原则上一律采取银行代扣的形式。所有老生应于今年8月15日以前,将本学年学费存入学校为其代办的银行卡中,财务处将在老生返校注册前通过银行代扣,代扣成功后,收费收据将随后通过学院发放至学生手中。学费收据是学生缴纳学费的重要凭据,同学们要妥善保存。若有疑问,及时向学院的学生干事咨询情况。
  学生缴费与学生注册相关联,学校将严格按“先缴费,后注册”的原则执行。即未缴清学费,将无法注册,对于未注册学生,学校将不予安排教学环节,不承认学分,希望广大同学认真对待,及时足额存足学费。
  由于意外情况(如银行卡丢失)导致个别学生不能通过银行划转的,学生本人必须于注册日之前返校,到财务处提供书面材料,说明情况,并持现金或银行卡办理缴费手续。

 

                          北京理工大学财务处
                           2007年7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