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0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9-07 阅读次数:
人函[2007]65号
各学院:
按照200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出国留学计划,9月份开始申请国家留学基金与选派学校配套资助项目,请各学院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选派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结合985二期基地和平台建设及211重点学科建设的需要,按照通知要求选派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
一、选派专业
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等。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联合培养博士生:留学期限为6-12个月
4.对于校内紧缺学科的青年骨干教师,因工作需要可申请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36-48个月;资助名额学校将从严控制。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200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人应是青年骨干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四、申请方式
申请人需填写附件中表格并附以下材料:工作简历、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上述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经学院审核后于9月12日前报到人事处师资科,同时请将附件1和附件3的电子表格发至:gyy426@bit.edu.cn。
由于国家留学基金委目前未开通网上申请,请申请人务必保留填写的表格电子版,便于正式申请时使用。
根据学校有限的资助经费,现将申请指标分配如下:
信息学院:8人;宇航学院:5人;机车学院:6人;材料学院:2人;化工学院:2人;生命学院:2人;理学院:4人;管理学院:2人;人文学院:2人;设计学院:2人;计算机学院和软件学院:4人;外语学院:2人。
详情可参看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
人 事 处
二〇〇七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