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关于举办“第十期教师英语口语培训班”的通知


人函〔2007〕62号

各学院:
    为提高我校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整体英语水平和国际交流能力,我校已举办了九期“北京理工大学教师英语口语培训班”,本学期我校将举办第十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使我校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外语专业教师除外)分批通过英语口语培训,力争全员口语达到Pets4级水平,其他教师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愿报名参加培训。
    二、培训安排
    1.本期培训从第4周开始,至第19周结束,共14次课。上课时间为每周一或周三的下午1:30到5:00,分小班开课,每班每周一次课。
    2.各学院本次培训名额分配:1院8人;2院6人;3院6人;4院3人;5院3人;6院2人;7院5人;8院3人;9院3人;10院3人;11院、12院4人;13院3人。
    各学院本次培训时间为:周一(1院到5院);周三(6院到12院以及外国语学院)。
    为了确保培训效果,请各位参加培训的教师妥善安排自己的教学、科研工作,保证参加培训的时间。因特殊情况无法上课应提前请假,并出具学院盖章的假条,凡无故旷课1次和一共缺课3次(含3次)以上者,将不能取得合格证书。
    3.培训费、证书费及资料费等费用由学校承担,个人承担教材费60元。
    三、报名时间
    请各学院按照分配的名额组织本院教师参加本次培训。2007年9月14日前,将《北京理工大学教师全员英语口语培训报名表》(含电子版)及教材费报人事处师资科。


                                                   二〇〇七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