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北京市2008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处级单位: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08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安排,学校将组织2008年度“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的原则
    1、项目申报按照《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08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试行)》(附件2)要求进行。
    2、申报的项目要求结合北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围绕北京市、学校重点发展领域、重点学科建设,以及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择优推荐学风端正、发展潜力大、属于单位重点培养对象的优秀人才申请资助。
    3、推荐工作要突出重点。各单位要在申请人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我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人选。同时,要严格控制推荐人数和各类资助类别的申请数量,每一学科方向最多推荐2人,申请资助类别一般应有所区别。同一申请人(作为项目主持人或参加人)每年度只能申报一项资助。
    二、 申报项目类别
    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分为A、B、C、D、E、F、G七个类别。其中,A、B、C、D、E、G类为个人申请资助的项目;F类为集体申请资助的项目(一般指北京市所属单位)。我校可以申请的个人项目资助的范围:
    A类:用于资助赴国外有关机构进行专业培训、研修或做高级访问学者(不含学历、学位教育),以及到有关国际组织或著名跨国公司挂职等。
    B类:用于资助赴国内有关机构进行研修、开展合作研究,以及到有关组织或著名企业挂职等。
    C类:用于资助参加国内外重要专业会议或交流研讨活动。
    D类:用于资助具有较高素质的青年人才承担研究项目。支持申请人瞄准学科前沿和发展方向主持或启动开创性工作,在实践中提高研发创新和组织管理能力。
    E类:用于资助出版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较好社会效果的著作。
    G类:用于资助青年技能人才参加技能学习(培训、研修)或技能竞赛。
    个人申请资助项目的基本要求、目标和类别的具体内容依据《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试行)》(附件2)的有关规定。
    三、 申报程序
    此次项目申报采取各单位推荐,学校选拔的形式进行。由各单位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完成好本单位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的推荐工作。学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将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选拔确定申报北京市资助项目人选,上报北京市委组织部。
    四、 申报材料要求
    1、2008年度申请个人项目资助需提交的材料为:《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请表》(一份),“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的上报数据文件;本单位推荐申请优秀人才培养资助人员一览表,同时各单位要对推荐的人员进行整体排序。
    2、以往获得个人资助项目的,目前项目正在执行的,报送《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个人项目进展情况调查表》;已经结题、未办理结题手续的报送《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结题情况调查表》;已经结题的报送《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跟踪培养考核表》。
    请各单位于2008年3月3日(周一)前将各类申报材料送学校党委组织部。申报工作的有关文件、各类表格及“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软件请从“北京党建”网站(www.bjdj.gov.cn)下载。
    附件 :
    1、《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08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点击下载)
    2、《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试行)》(点击下载)
    3、《推荐申请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人员一览表 》(点击下载)
                                       党委组织部  人事处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