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第二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研函[2008]072

研究生院接留学基金委最新通知,考虑到部分国外高校或机构由于入学或奖学金审批时间安排等原因,无法在320以前提供入学通知或奖学金证明,留学基金委将在今年6月份组织第二次选拔工作。选拔对象为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选拔条件及要求等仍按实施方案执行。网上申请时间为62025日,7月份完成评审、录取工作。

我校2008年第二次选拔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备注

0865

申请人联系国外院校,并收到接受学校同意免学费的录取通知书。

 

0866-

610

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填写《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提交所在学院并附上录取通知书、免学费证明;

 

08611-6月13

学院对申请人员进行初选。

 

08616

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推荐人选名单(表格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和相关材料(申请表、录取通知书)。

 

08617-6月19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议,确定候选人并公布候选人名单。

 

08620-6月25

候选人网上报名,并向研究生院提交有关书面材料一式三份(详见实施细则中的材料清单)及交纳报名评审费500元/人。

 

08626-6月30

研究生院审核候选人书面材料,统一编写学号,网上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审核网上报名数据,将有关书面材料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087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                     

 

 

欢迎有志于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积极申报。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〇○八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