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第二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4-25 阅读次数:
研函[2008]072号
研究生院接留学基金委最新通知,考虑到部分国外高校或机构由于入学或奖学金审批时间安排等原因,无法在
我校2008年第二次选拔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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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内 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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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联系国外院校,并收到接受学校同意免学费的录取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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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填写《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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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对申请人员进行初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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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推荐人选名单(表格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和相关材料(申请表、录取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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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议,确定候选人并公布候选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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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网上报名,并向研究生院提交有关书面材料一式三份(详见实施细则中的材料清单)及交纳报名评审费5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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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审核候选人书面材料,统一编写学号,网上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审核网上报名数据,将有关书面材料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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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7月 |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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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有志于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积极申报。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〇○八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