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五一”期间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委、市教工委和学校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保证校园安全和稳定,各单位要坚持“谁管理、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按照行政职责划分和工作管辖范围,认真做好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校园安全有序、和谐稳定,使师生员工度过一个祥和欢乐的假期,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一、各单位在假期前要组织力量对本单位内部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为内容的安全检查,各级领导要亲自挂帅,克服麻痹思想,对存在的不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排除,要特别抓好重点要害部位的检查,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的管理进行重点控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做到万无一失。

    二、明确职责、周密部署,增强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措施,扎实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杜绝安全隐患,严防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检?楣ぷ餍饔行颍涣羲澜恰?

    三、各单位放假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各种安全教育,并提醒所属人员在假期中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留校的学生要遵守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禁在宿舍内乱拉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外出时要关窗、锁门,注意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

四、用工单位要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要求外来务工人员必须按照学校的管理规定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防止被窃、被抢劫、被骗;要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宿舍进行安全检查,严禁在宿舍内违章使用电器;严禁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外来流动人员居住的场所未经本单位领导审批同意,不得擅自留宿他人居住,严禁 “三无”人员,及时堵塞治安死角,清除安全隐患,杜绝治安事件的发生。

五、假期师生员工旅游外出时要防火、防盗、防意外伤害事故意,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安全管理规定,防止交通事故、治安事件和意外情况的发生。如遇有人身受到伤害或特殊情况发生时,请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及时排除安全事故隐患。

六、各单位在“五一”期间要安排好值班人员,并对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加强防范,严格执行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强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学校各项安全稳定工作。

七、各学院行政办公室、教学实验室放假期间无人时要切断电源、锁好门窗,并将贵重物品、教学仪器及设备妥善保管好,禁止在办公室内存放大额现金。

    八、教职工假期到外地旅游或探亲时,要注意锁好门窗,关闭水闸门和天然气开关,防止被盗、漏水及天然气泄漏,以免发生危急公共安全事故。

    九、各学院领导、负责人在假期前加强对本单位的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保证外出行车时不发生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

十、学校保卫职能部门在“五一”节假日期间将严格门卫管理,加强校园治安工作,实施有效监控。在要害部位、重点时间段、易发案件场所进行布控,实施24小时治安巡逻,及时发现、制止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十一、教学楼、学生宿舍楼要加强门卫管理,值班人员要加强值守,严格执行各种安全管理规定,认真查验进入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内人员的证件,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给保卫处,确保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内的安全。

十二、广大师生员工因安全问题需紧急求助、报警,请拨打保卫处值班电话或万寿寺派出所求助电话。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01068912357

    万寿寺派出所报警电话:01068419305

                                     保卫部(处)

                                    2008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