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度外国文教专家项目和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2009年度外国文教专家项目和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学院在《北京理工大学2008年工作要点及其任务分解》中有关国际交流与合作“聘请短期外国专家来校访问讲学”指标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国际化发展需要和重点,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申报项目和填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外国文教专家项目

(一)聘请外国文教专家重点项目

    1、申报范围
    (1)学校的重点学科、新兴学科、空白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2)国家级、省部级重点项目;
    (3)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4)高新技术开发、产学研结合项目。

    2、申报要求
    (1)聘请的国(境)外专家须是某一学科中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学者,对我校学科发展、实验室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能起到有利的促进作用;
    (2)每个项目可根据需要聘请1-3名国(境)外专家学者;
    (3)填写《外国文教专家重点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3、资助范围
    (1)资助经费标准的上限为每人每天700元人民币。项目资助的时间上限为30天(超过30天的按30天计算);
    (2)资助经费可用于专家在京的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
    (3)在学校工作两周以上的专家,经学校批准后可资助专家的往返国际旅费(经济舱);
    (4)专家随行家属和其他随行人员的费用原则上自理。

(二)聘请外国文教专家普通项目

    1、申报范围
    除上述重点项目以外的项目。

    2、申报要求
    (1)聘请的国(境)外专家须是某一学科中具有先进水平的学者,对我校学科发展、实验室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能起到有利的促进作用;
    (2)每个项目可根据需要聘请1-3名国(境)外专家学者;
    (3)填写《外国文教专家普通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

    3、资助范围
    (1)资助经费标准的上限为每人每天600元人民币。项目资助的时间上限为30天(超过30天的按30天计算);
    (2)资助经费可用于专家在京的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
    (3)专家随行家属和其他随行人员的费用原则上自理。

二、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专项项目

(一)非教科文卫类引智专项与“独联体”和东欧国家引智专项

    1、申报范围
    (1)非教科文卫类引智专项
 国防重点科研、装备项目,有重大型号背景的预研项目,国家重大技术攻关和基础研究项目;
 预先研究和技术基础项目,行业重点科研项目,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科研生产项目;
 重点军工学科建设项目;
 以开辟军工技术合作交流渠道为目的的项目等。

    (2)“独联体”和东欧国家引智专项
 项目课题应为靠本行业力量难以自行解决、独联体和东欧国家具有项目优势;
 申报的项目要以市场为导向,引进的技术、产品拥有较高技术含量与附加值,市场竞争力强,会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特别是符合国家经济发展计划的产业化项目及利用高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项目;
 重点支持取得一定成效的延续性项目,特别是引进专家和派出培训结合的引智项目。

    2、申报要求
    (1)填写《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

    (2)涉密项目请务必用U盘报送。

    3、资助范围

    资助聘请专家的往返国际旅费(经济舱)、在京期间的零用费、食宿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专家随行家属和其他随行人员的费用原则上自理。

(二)出国(境)培训项目

    1、申报范围
    国家外国专家局出国(境)培训项目分为常规项目、独联体、软件与集成电路项目三大类。我校将结合军工类重点科研、装备项目,有重大型号背景的预研项目,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基础研究项目,预先研究和技术基础项目,行业重点科研项目,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科研生产项目,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申报此类项目。

    2、申报要求
    (1)请各学院按照各自需求,结合“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填报《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见附件4)或《管理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见附件5);
“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指直接从事各项专业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科学研究人员、会计专业人员、医药技术人员等,拟派出进行对口专业技术培训的人员。
“管理人员”主要指从事宏观经济管理、行业管理及有特殊工作需要的干部、企业的厂长(经理)、三总师以及在企业职能部门中从事生产、质量、营销、财务等管理岗位上的工作,拟派出进行对口管理培训的人员。
    (2)涉密项目请务必用U盘报送。

    3、资助范围
    该类项目经批准后可获得一定比例的国际旅费、国(境)外生活费、国(境)外培训费等资助。

三、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2009年度外国文教专家项目和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并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按此通知要求分别填写对应表格,于2008年7月18日下午17:00前将申报书面材料(一式1份)和电子版报国际交流合作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艳红   
    电  话:68914207 
    电子邮件:liuyanhong@bit.edu.cn
    地  址:主楼215

 

    附件4: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

 

 


二○○八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