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教育改革立项工作的通知


研函〔2008212


各学院:
    为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鼓励研究生管理体制创新,进而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研究生院决定于2008年下半年开展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的申报及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指导思想
    面向创新型国家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新形势,落实研究生教育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和质量观,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课诵模岣哐8咚窖芯啃痛笱У陌煅健Q芯可逃母镉τ肷缁嵝枨蠛涂蒲Ъ际醴⒄菇裘芙岷希σ耘嘌屎衔夜窬媒ㄉ韬头⒄剐枰母卟愦慰蒲Ъ际跞瞬盼谥肌R虼耍醒芯可逃母镉Ω鹿勰睿ǔ圃佳芯可逃葱路⒄沟乃枷胄院吞逯菩哉习杓庋芯可逃某晒椋耘嘌葱滦浴⒕赫匀瞬盼诵模芯啃滦问葡碌难芯可逃俳倚Q芯可逃ぷ鞯纳钊敕⒄埂?
    二、资助的原则、范围及资助金额
    1. 资助原则:教改基金资助能够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预期能够取得较好的研究成果和教学效益,对提高研究生教学水平、管理水平、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研究课题。
    2. 资助范围:
    (一)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在转变教育思想,
优化培养方案,改革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实验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的研究课题;
    (二)根据教育目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教学规律,有利于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加强教材建设,有利于评估、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研究课题。
    3. 资助金额
    本次资助金额一般项目为人民币10000元以下,特别项目不超过20000元。研究期限不超过1年。
    三、项目的申报与评审
    项目的申报与评审程序如下:
    1.申请立项者须填写《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立项申请书》(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如有多人参加,第一申请人为课题负责人。
    2.课题负责人必须实际主持课题研究工作,并且一般不得同时承担两项以上立项研究课题。
    3.申请者所在学院应负责对本院的申请项目严格审核,由学院主管院长签署意见后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4.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负责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进行评审。
    5.研究生院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审批,并报主管校长批准。
    四、立项项目的管理
    1.研究生教育改革基金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负责管理。申请项
目获得批准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通知课题负责人和所在单位。已立项目的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和研究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和协调。
    2.立项课题实行课题负责人责任制。课题负责人对立项课题的研究工作、经费使用、成果形式以及阶段性检查和验收、鉴定等负全面责任。
    3.课题负责人因故无法继续进行研究工作,所在单位应积极采取措施,经报批后更换课题负责人,或撤消原课题。
    4.教改基金主要用来资助教改课题所需的调研费、资料费、学术活动费、部分实验器材费等。
    5.立项课题均应按期填写《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对进展顺利,已取得较好的研究成果,还需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的立项课题,可以追加资助。对进展情况不佳的课题,要酌情给予警告或撤消。
    五、项目的验收
    1. 按期完成任务的课题均需进行验收,填写《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立项结题报告》(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由研究生院聘请专家进行验收。教改基金用于出版资助的项目,教材或专著正式出版后,需交两本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
    2. 验收不合格或未完成任务的课题,又没有充足的理由,对已拨出和发生的经费,将在该院下年度的研究生切块费中扣除。对违章滥用基金经费的课题,还将酌情削减其所在学院下年度基金申报项目与金额。
    本次项目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11月10日,由学院统一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提交《申请书》(一式两份)。请各学院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依照《申请书》的要求,组织好本单位教师及研究人员的项目申报工作。

二○○八年十月十五日

主题词:研究生 教育改革 立项 通知
发:各学院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08年10月15日印发
共印3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