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法国五所中央理工大学校博士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1-05 阅读次数:
法国五所中央理工大学校(Ecoles Centrales)是由巴黎中央理工大学校、里昂中央理工大学校、南特工程师大学校、里尔中央理工大学校和马赛中央理工大学校法国五所著名的、历史悠久的工程师大学校组成,在法国享有很高声誉,是培养精英人才的摇篮。在法国近200所工程师大学校中,该教育集团成员排名基本在前20,尤其巴黎理工和里昂理工科研实力较强,其流体力学、声学、材料学、自动化等优势学科享誉欧洲,与法国科研中心(CNRS)和知名企业有着密切的科研合作。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法国五所中央理工大学校签署的合作协议,双方共同设立奖学金资助我国优秀学生赴该五所中央理工大学校攻读博士学位。2009年项目简章、课题信息请登录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查询。
法国五所中央理工大学校为留学人员免除学费和注册费并承担他们在法攻读博士期间的法语培训费。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担留学人员国内法语培训费、赴法签证费、博士学习期间的生活费(按照中国政府确定的标准执行,此生活费包括社会医疗保险费用,资助期不超过36个月)、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国内法语培训费、赴法签证费。
现将该项目有关要求通知如?拢?
一、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单位推荐时,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保证候选人的质量。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 具有硕士学位或申请时处于硕士最后一年学习阶段。博士一年级的学生也可申请。
3、其它条件:符合法方相关学术要求。
三、申请人务必于2008年12月14日前将完整的申请材料寄达/送达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合作与咨询部。2009年1月,法国中央理工大学校集团五所学校组成的选拔委员会将赴华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进行面试。2009年3月,通过面试人员将参加在北京语言大学进行的500学时(4个月)脱产法语培训。
四、被推荐人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
完成以上两项表格,申请人须先登陆“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并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的网址为http://apply.csc.edu.cn/。请打印在网上填写完成的《出国留学申请表》一份。打印出的《出国留学申请表》须经本人签字方才有效。《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留学主管部门填写,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校级单位公章
2. 向法国五所中央理工大学校提交的申请材料复印件一份;
3. 在校生需提供研究生院出具的在读证明一份(需说明学制、毕业时间等相关信息);
4.所获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
5.报名评审费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单独装订,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五、根据国家公派留学工作有关规定,被推荐人选应交纳报名评审费500元人民币。请届时请将此笔费用汇至如下地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户 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账 号:0102049509026401697
(请务必注明“法国五所中央理工大学校项目”及申请人姓名)。
六、评审、录取办法
被录取人员将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的规定,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理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以及其他有关手续。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志龙
联系电话:010-66093979
传真:010-66093972
E-mail:zlzhu@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A3楼13层,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合作与咨询部,邮编:100044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法国五所中央理工大学校签署的合作协议,双方共同设立奖学金资助我国优秀学生赴该五所中央理工大学校攻读博士学位。2009年项目简章、课题信息请登录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查询。
法国五所中央理工大学校为留学人员免除学费和注册费并承担他们在法攻读博士期间的法语培训费。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担留学人员国内法语培训费、赴法签证费、博士学习期间的生活费(按照中国政府确定的标准执行,此生活费包括社会医疗保险费用,资助期不超过36个月)、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国内法语培训费、赴法签证费。
现将该项目有关要求通知如?拢?
一、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单位推荐时,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保证候选人的质量。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 具有硕士学位或申请时处于硕士最后一年学习阶段。博士一年级的学生也可申请。
3、其它条件:符合法方相关学术要求。
三、申请人务必于2008年12月14日前将完整的申请材料寄达/送达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合作与咨询部。2009年1月,法国中央理工大学校集团五所学校组成的选拔委员会将赴华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进行面试。2009年3月,通过面试人员将参加在北京语言大学进行的500学时(4个月)脱产法语培训。
四、被推荐人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
完成以上两项表格,申请人须先登陆“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并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的网址为http://apply.csc.edu.cn/。请打印在网上填写完成的《出国留学申请表》一份。打印出的《出国留学申请表》须经本人签字方才有效。《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留学主管部门填写,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校级单位公章
2. 向法国五所中央理工大学校提交的申请材料复印件一份;
3. 在校生需提供研究生院出具的在读证明一份(需说明学制、毕业时间等相关信息);
4.所获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
5.报名评审费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单独装订,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五、根据国家公派留学工作有关规定,被推荐人选应交纳报名评审费500元人民币。请届时请将此笔费用汇至如下地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户 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账 号:0102049509026401697
(请务必注明“法国五所中央理工大学校项目”及申请人姓名)。
六、评审、录取办法
被录取人员将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的规定,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理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以及其他有关手续。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志龙
联系电话:010-66093979
传真:010-66093972
E-mail:zlzhu@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A3楼13层,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合作与咨询部,邮编:10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