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国防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2-29 阅读次数:
各学院:
根据国防科技成果办公室通知,2009年国防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2009年度国防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记条件
凡是在2006年1月至2008年12月31日通过了有效的技术评价(包括鉴定、验收、定型等),验收、定型意见中有水平评价,并不存在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员争议的国防科技成果,均要求进行成果登记。
二、截止时间:2009年1月9日
三、需提交的材料
1.《国防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表》原件一式一份(要求正反面打印)及电子文档。
2.技术评价证明(指鉴定证书、验收报告、定型文件等)一式一份(复印件)。
3.《国防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表》必须用《国防科技成果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生成和打印。(《国防科技成果信息管理系统》软件请在www.csscinfo.com.cn/chengguo.htm或到逸夫楼102办公室拷贝)电子文档须交由系统导出的数据库文件。
请各学院抓紧?奔渥龊么讼罟ぷ鳌?
联系人:徐向平
联系电话:2113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