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通知
发布日期:2009-01-09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 文化部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 的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2009年度课题指南》 要求,我校科技处统一负责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同时,设立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面向全社会,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原则上面向文化系统人员所申报的课题以及研究内容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文化艺术建设实际、亟需开展的研究课题。
2、申请者应根据自身研究实力、研究基础和当地文化艺术资源优势及事业发展需求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鼓励集体攻关课题和跨学科综合研究。申报跨学科综合研究课题,要根据课题的重点内容,在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栏中,注明申报学科或主要涉及的学科。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类课题应根据所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完成的时间。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肴讼碛兄谢嗣窆埠凸袢ǎ袷刂谢嗣窆埠凸芊ǎ祷ど缁嶂饕逯贫群椭泄膊车牧斓迹簧昵胫氐阆钅亢鸵话阆钅浚刖哂懈备呒兑陨献ㄒ抵拔瘢ɑ蛳嗟庇诟备呒兑陨献ㄒ抵拔瘢疑昵胫氐阆钅空撸贡匦胧峭瓿晒 ⒉考兑陨贤ㄒ笛芯靠翁獾母涸鹑耍簧昵肭嗄晗钅空叩哪炅洳坏贸?39周岁(含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科技计划其他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申请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科技计划其他项目。
6、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7、论证活页的字数不超过4000字(A4纸不得超过4页,一律以宋体4号字打印,行间距固定值为20磅),应注明申报课题的名称,并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名称等有关信息,否则不予评审。
8、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立项:
(1)、编著或一般性的译著;
(2)、教材编写和一般性的工作研究;
(3)、以编纂丛书为目的;
(4)、已立过项的选题,且此次申报论证中又无新的研究内容。
9、如课题获准立项,申请人填写立项通知书回执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即成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研究的最终成果将实行匿名通讯鉴定制度。除特殊情况外,计划出版的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经批准同意出版的成果出版后须报送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套样书。成果鉴定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申请新项目将优先考虑;成果鉴定不合格或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10、课题申报所需要的各种材料,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2009年度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历年立项课题汇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含论证活页)等,均同时在文化部网站(网址:http://www.mcprc.gov.cn)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发布,请申请人自行查询、下载。
11、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09年3月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一式3份(用计算机填写,1份原件、1份复印件),4份论证活页,配套的《申报、评审书》电子版。
根据 文化部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 的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2009年度课题指南》 要求,我校科技处统一负责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同时,设立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面向全社会,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原则上面向文化系统人员所申报的课题以及研究内容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文化艺术建设实际、亟需开展的研究课题。
2、申请者应根据自身研究实力、研究基础和当地文化艺术资源优势及事业发展需求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鼓励集体攻关课题和跨学科综合研究。申报跨学科综合研究课题,要根据课题的重点内容,在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栏中,注明申报学科或主要涉及的学科。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类课题应根据所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完成的时间。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肴讼碛兄谢嗣窆埠凸袢ǎ袷刂谢嗣窆埠凸芊ǎ祷ど缁嶂饕逯贫群椭泄膊车牧斓迹簧昵胫氐阆钅亢鸵话阆钅浚刖哂懈备呒兑陨献ㄒ抵拔瘢ɑ蛳嗟庇诟备呒兑陨献ㄒ抵拔瘢疑昵胫氐阆钅空撸贡匦胧峭瓿晒 ⒉考兑陨贤ㄒ笛芯靠翁獾母涸鹑耍簧昵肭嗄晗钅空叩哪炅洳坏贸?39周岁(含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科技计划其他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申请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科技计划其他项目。
6、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7、论证活页的字数不超过4000字(A4纸不得超过4页,一律以宋体4号字打印,行间距固定值为20磅),应注明申报课题的名称,并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名称等有关信息,否则不予评审。
8、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立项:
(1)、编著或一般性的译著;
(2)、教材编写和一般性的工作研究;
(3)、以编纂丛书为目的;
(4)、已立过项的选题,且此次申报论证中又无新的研究内容。
9、如课题获准立项,申请人填写立项通知书回执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即成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研究的最终成果将实行匿名通讯鉴定制度。除特殊情况外,计划出版的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经批准同意出版的成果出版后须报送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套样书。成果鉴定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申请新项目将优先考虑;成果鉴定不合格或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10、课题申报所需要的各种材料,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2009年度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历年立项课题汇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含论证活页)等,均同时在文化部网站(网址:http://www.mcprc.gov.cn)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发布,请申请人自行查询、下载。
11、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09年3月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一式3份(用计算机填写,1份原件、1份复印件),4份论证活页,配套的《申报、评审书》电子版。
联系人:杜宁 周红娣 谢非
联系电话:68913590 68912490
科技处
二〇〇九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