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发放“北京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11-22 阅读次数:
人字[2005] 65号
各院、部、处:
今年人事处将继续向经我校审核批准的专业技术人员发放“北京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一、发放范围
1、 我校评聘的工程、实验、教学及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
2、 原兵总评审的专业技术职务,需要补发者;
3、 持有兵总发放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需要换发者(换发需交还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二、收费
“北京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收工本费8元/本(其中3元为证书文本印刷及打印费用,3元为证书发放时各种中间表格及数据库的维护费用,2元为校对、盖章、盖钢印等发放过程中的人工费用及损耗费,总计8元)。由单位统一收缴。今后,持有“北京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但因故丢失者,补办一次费用为5元。
三、证书发放步骤安排
2005年11月22日~12月15日登记完毕;
2005年12月16日前各单位人事干事将本单位“05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申请人员一览表”交?饺耸麓κψ士疲?
2005年12月26日前校对、证书打印完毕;
2005年12月26日后证书下发、贴照片(正面免冠1寸彩色);由各单位人事干事将贴有照片的证书交人事处师资科统一交费,盖章、盖钢印。
四、登记网址:
请满足条件的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我校人员在如下网址登记:
http://10.1.140.4/
(网上填表栏中点击 职称证书 )
五、登记截止时间:2005年12月15日
六、对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登记等发放工作,采取自愿原则。
人 事 处
200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