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两会”期间禁飞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3-02 阅读次数:
各学院、部处:
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和市教委通知,在全国“两会”举行期间,为确保首都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自3月1日至3月16日,全面禁止各种飞行活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凡拥有各类飞行器具(包括航模、热气球、动力伞和用于系留广告的气球)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禁飞”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对飞行器具的保管,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各类飞行器具进行破坏活动和政治宣传活动。
(二)在“禁飞”期间,禁止组织各种航模比赛和各类飞行活动,各类大型活动不得使用空中系留广告和宣传标语。
(三)各单位应积极配合此次“禁飞”工作,保卫处要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不发生违规问题。
校长办公室
200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