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师教育技术等级一级2006年第十二期培训班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高校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教高司【2000】79号)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规定,从2005年起全体中青年教师(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分批通过高等学校教育技术等级培训一级水平的考核,并把该培训合格证书的取得作为晋升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考核的条件之一。

    为了提高广大教师对现代教育技术的认知水平以及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技能,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教育技术培训中心将在本学期内举办第十二期现代教育技术等级一级培训,教师可根据自己的工作时间安排培训报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本期培训将继续采取考前辅导、参加上机考试或直考的办法,经个人对教材自学和为期2天的辅导串讲,并在之后的一周内有需要者自愿参加“上机实习”,然后根据自己的工作安排选择时间参加我校教育技术培训中心举办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将获得《教育技术一级等级证》及《多媒体教室使用上岗证》。

    一级培训课程内容有:教育技术理论、信息技术基础、多媒体教学环境应用、教育在线应用。

    第十二期培训班

    串讲时间:3月25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0-4:30;

                     3月26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0—4:30  

    串讲地点:七号教学楼214教室

 

    实习时间:3月29日 下午2:00—4:00;

    实习地点:7号教学楼五层“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基地”

 

    考试日期:4月6—7日

    考试时间:14:00—16:30 (根据网上限自选一天考试)

    考试地点:7教五层“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基地”

    其他相关具体情况串讲时另行通知。

    二、培训经费

    参训人员的辅导和考试费由学校承担,证书费10元由个人承担,如需教材者,由本人另交一级教材费21元。

    三、报名方式

    请各学院组织本院教师报名,并以电子表格方式填写《北京理工大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报名表》(请在校园网“教职员工”栏下载),收取每人证书费10元(其中要教材者另交21元),于3月22日前将报名表(电子格式和书面格式各一份)及所收费用交至7号教学楼五层527室。

    四、相关事宜

    1. 教育技术培训教师资格证书有效限五年;

    2. 教育技术等级一级培训班报名人数不受限制。

附件:《北京理工大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报名表》

 

北京理工大学人事处
二○○六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