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春季群体性流行性感冒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4-07 阅读次数:
校办字〔2006〕15号
各学院、部、处级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春季群体性流行性感冒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京教体美[2006]4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春季各种传染病传播流行的防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近期,尤其要注意对群体性流行性感冒的监控。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职责制度,建立传染病疫情的发现、收集、汇总和逐级报告制度。
二、学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师生身体状况的询查,做好因病缺勤师生的追踪排查工作。发现疫情要及时上报,并积极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
三、校医院要利用宣传橱窗、黑板报、校园网、闭路电视等做好春季群体性流行性感冒预防知识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师生员工了解疫情传播的特点和防控措施。
四、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要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研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眯D诖静〉姆揽毓ぷ鳌?
校长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