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北京理工大学教师申请国家公派留学基金全额资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12-25 阅读次数:
人字[2006]90号
各学院:
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方针和年度选派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方式选派2007年留学人员出国留学将于2007年1月5日开始受理。
凡符合《200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条件的我校教师,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请各学院按照《200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要求,根据学科建设的需要,优先推荐“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梯队成员、国家创新团队成员、“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和“985工程二期基地和平台”及“211工程重点学科”的骨干教师出国进行学术交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拔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
4.联合培养?┦垦芯可üザ敛┦垦黄诩涓肮獯邮驴翁庋芯浚毫粞谙尬?6-24个月
二. 优先资助的学科、专业领域:
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三. 申请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报名,请注意“受理机构”一项必须选择“北京理工大学”。
四. 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网上报名系统生成)
2.《北京理工大学国家公派出国人员推荐表》(见附件3)
3.身份证复印件
4.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获奖证书复印件
6.外语水平证明
7.工作简历
上述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一式两份,同时将材料2的电子版发至:gyy426@bit.edu.cn。请各学院将申请人材料经排序后于2007年1月18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200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200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00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关于准备200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及相关文件等已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sc.edu.cn)上公布,申请人可上网查询具体有关事宜。
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
附件2:200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附件3:北京理工大学国家公派出国人员推荐表
北京理工大学人事处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