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6-30 阅读次数:
人字〔2006〕42 号
各学院和有关单位:
根据国防科工委《关于做好200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委人函[2006] 145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06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一)在我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第一线工作,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我校在职教职工。
(二) 担任副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以上待遇的专家、学者,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二)选拔对象必须是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应具备下列?跫唬?
1、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2、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的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3、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5、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的人员。
6、长期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所创新的教育理论或教学方法,经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并普遍推广,成效显著并为同行所公认。
三、申报名额分配
1-13院?吭和萍鋈搜〔怀?1名;
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院、实验设备处和人事处各推荐1名候选人,党办、校办联合推荐1名候选人。以上各职能部处根据其所管的技术业务范围,推荐全校范围内合适候选人。
四、上报材料
请各单位务必于2006年7月4日前将《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2份,要求用标准A4纸打印(同时附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切实把选拔工作作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国防科技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组织好、实施好、完成好、要严格选拔条件,防止论资排辈,“轮流坐庄”、平均主义等,确保推荐人选的高水平、高素质。要严格选拔程序、进一步增强选拔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上报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3、通知所在网站:校园网首页/管理机构/人事处
人 事 处
二〇〇六年六月三十日